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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5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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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高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作协等部门单位关于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要求,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推荐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15日至4月5日。

二、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重点征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风采的童谣作品,特别是体现新时代好少年新风貌、新姿态,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童谣。

2.作品标准。童谣作品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篇幅简短、语言活泼,音韵明快、朗朗上口,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童心童趣、体现时代气息。

3.作品推荐。推荐的童谣必须是原创作品,原则上为新近创作,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已在往届全县优秀童谣征集活动中推荐的作品不再推荐。

三、具体步骤

1.宣传动员。3月底前,各镇、各部门单位要进行广泛动员,鼓励有文学创作爱好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创作优秀童谣。

2.推荐征集。教育系统各校(园)推荐作品不少于3首,其中学生作品不少于1首,由县教体局汇总后统一报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县文联推荐上报作品均不少于5首。各镇及其他部门单位要动员广大干部,特别是青年团员和妇女同志进行创作并积极报送作品,推荐上报作品数量不限。

3.评选表彰。4月5日前,县文明办将组织专人对上报的作品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表彰。本次征集评选活动中评审出的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全市、全省征集评选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各镇、各部门单位要把征集推荐优秀童谣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教师、家长,特别是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创作,努力提供高质量、未成年人喜爱的优秀作品。

2.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对推荐的作品进行审核把关,严禁抄袭。如有抄袭,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将情况通报推荐单位。获奖优秀童谣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3.各镇、各部门单位于2018年4月2日前,将优秀童谣推荐表和童谣作品报县文明办(附电子版),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职业或学校、年级等信息。

联系人:于立才,联系电话:15103915482

邮箱地址:394351045@qq.com。


高台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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