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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高台县2020年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的公告

来源:高台县文广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0-06-09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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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主题

打造文创精品·促进融合发展

二、大赛时间

2020年6月-8月

三、大赛地点

高台县休闲度假旅游创业基地(高台县如意园汉唐文化商业街2号商业楼一层南侧)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高台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高台县红欣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天宇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

五、大赛内容

征集体现文化内涵、突出红色旅游特色、满足游客需求,适应市场消费,用创意设计创新高台文化旅游商品,彰显高台文化旅游品质、文化张力和创新活力的优秀文化旅游商品参加展示、评选。

六、大赛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6月8日—7月19日。

(二)初审阶段:7月20日—7月31日。高台县红欣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7月21日前将本次比赛参赛情况和《高台县2020年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承诺书》《高台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报名表》《高台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评审表》等相关信息汇总上报县文广旅游局(相关表格联系赵春苗18693621699获取);7月22日-23日初审,通过初审的参赛人员将参赛作品(实物)报送至高台县休闲度假旅游创业基地(高台县如意园汉唐文化商业街2号商业楼一层南侧)。

(三)作品展示阶段:8月1日-8月19日。在高台县休闲度假旅游创业基地(高台县如意园汉唐文化商业街2号商业楼一层南侧)展区对所有文化旅游商品进行集中展示和评选。

(四)审核公示阶段:8月20日-31日。在县文广旅游局五楼会议室召开评审会议,介绍参赛作品并点评,同时对获奖产品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择日对获奖作品进行颁奖。

(五)优秀作品展示阶段:9月-12月。通过高台文旅云平台进行优秀作品展示,适时举办获奖人员与旅游商品生产、销售企业代表见面会,把优秀作品向文化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旅游景区(点)和文化旅游纪念品经销门店推荐,推动大赛成果转化。

七、参赛方式

(一)通过初审的实物作品请在7月31日前送达或邮寄至高台县休闲度假旅游创业基地(高台县如意园汉唐文化商业街2号商业楼一层南侧15293606521)。同时报送承诺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承诺书、商品设计主题阐释、基本外观尺寸及设计说明。

(二)设计类作品请在7月19日前送达或邮寄至高台县红欣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台县湿地新区文广旅游局315室373238892@qq.com)。同时报送承诺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承诺书、商品设计主题阐释、基本外观尺寸及设计说明;报送作品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图片不超过2M,解析度应在300DP以上,A4尺寸大小,多角度图,需注明作品尺寸、材质。

(三)主办方不承担送件过程中造成的破损、遗失责任,寄、送件费用由参赛者自理,到付件拒收。

八、征集类别

体现高台地域文化、红色旅游、景区特色和人文特征的创意设计类旅游商品(包括纪念品、工艺品、日用品等),应具有创新性、独特性、时尚性、实用性、纪念性、市场性等特点。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的商品设计方案,具体形式不限,可以是图纸、模型、样品等。参赛作品分实物类作品和设计类分别进行评选。

(一)实物类作品

1.红色旅游商品:突出高台红色元素的旅游商品;

2.文化旅游商品:具有高台地方文化符号的旅游商品;

3.科技旅游商品:现代科技与高台特色结合的旅游商品;

4.旅游休闲食品: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休闲食品;

5.体育旅游商品:户外运动与地方特色结合的旅游商品;

6.养生旅游商品:健康保健与地方特色结合的旅游商品。

(二)设计类作品

1.红色旅游商品设计;

2.高台县休闲文化旅游商品作品外包装设计;

3.高台县电商类产品外包装设计;

4.旅游形象设计;

5.旅游地图设计;

6.高台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

九、奖项设置

大赛分别设实物类和设计类一等、二等、三等奖和优秀奖。

实物类:一等奖1个,奖金12000元,

             二等奖2个,奖金6000元,

             三等奖3个,奖金3000元,

             优秀奖5个,奖金600元;

设计类:一等奖1个,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个,奖金5000元,

             三等奖3个,奖金2000元,

             优秀奖5个,奖金500元。

十、参赛作品评选

(一)评选程序

邀请设计、工艺、营销、旅游、文化等方面的专家教授,根据竞赛要求,制定并公布评选标准。评选采取专家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标准

根据本次大赛的主题,参赛作品应突出以下六个特点:

1.地域性:主题突出,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充分体现地域文化特色、资源特点和特征。

2.创新性:产品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时尚性强,不落俗套,易被旅游者接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高新技术得到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市场性:须能够批量生产或完成市场转化,有进一步深化设计,形成更大市场份额的潜力。

4.工艺性:用材合理、绿色环保、适宜量产。

5.实用性: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寓用于乐,设计合理、美观,易于携带。有与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和生活方式相关的应用性。

6.示范性:注重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科技、纪念性与实用性的结合,能够引导文化旅游商品的消费取向和流行趋势。

十一、有关要求

(一)本次大赛无年龄、行业、地域限制,凡热爱文化和旅游商品研发、设计、生产的企业、院校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作品必须为个人(或单位)原创设计,不得仿冒国内已上市的产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个人(或单位)选送作品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三)每件(套)作品需提供2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提供参赛作品实物和照片。实物、照片和说明均不得出现作者的任何信息和记号。

(四)参赛作品的实物在大赛结束7日后退还本人。报名后符合参赛规则的作品所有者应同意参加大赛主办单位的展示会及有关宣传推荐活动,所有获奖作品将在高台文旅信息平台推广宣传;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将通知报送者取回。

(五)参与本次大赛的作品报送人或设计者,必须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主办方拥有对所有作品的使用权,无偿用于今后的各类宣传、展览、媒体报道等活动,并优先应用于高台文旅的相关产业。作品的知识产权,可以经过竞拍等形式转让,产生的相应利益,由设计者与投资生产者和经营者共同分配。有市场性的创意和设计作品,将组织批量生产和销售,并优先采购或支付专利费用,购买知识产权,尽快将作品转化成商品,推向市场。

(六)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大赛的主办方拥有对所有获奖作品的最终裁定权;设计类获奖作品由主办方向文化旅游商品相关企业进行推荐生产。

(七)本届大赛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设计费、模型、样品、产品制作费用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八)参赛作品达不到相应奖项的评奖标准,该奖项可以空缺。


高台县红欣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郭建兵

电话:18093677676邮箱:373238892@qq.com

地址:高台县湿地新区文广旅游局315室


甘肃天宇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娟

电话:15293606521

地址:高台县如意园汉唐文化商业街2号商业楼一层南侧


高台县文广旅游局联系人:赵春苗    电话:18693621699

                                        李    烨    电话:18719777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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