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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维权路上你我同行(内容精选—整理)

来源:高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7-03-14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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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时间:2017年3月14日

访谈嘉宾:高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程大海

访谈主题: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维权路上你我同行

高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程大海

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今天我们邀请到了高台工商质监局的程大海局长,就今年的“3·15”活动进行采访。程局长你好,欢迎做客我们的访谈节目。

程局长:主持人好,网民朋友好。

主持人:程局长,“3·15”消费者权益日又来到我们身边,今年的“3·15”工商质监局都有那些活动?

程局长:每年的“3·15”县上都会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活动,今年也不例外。根据省、市工商局和县委宣传部的工作安排,“3·15”活动期间,我局将从五个方面开展纪念活动。一是3月15日,在县城中心广场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启动仪式。由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二是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在社区居民中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四是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行动。3月14-15日,我局分别在南华、宣化两个镇集中开展“3·15”送法下乡等宣传活动,为广大农村的消费群体提供近距离的法律宣传咨询和服务活动。五是做好3月15日实施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法规宣传和解读工作。

主持人:在过去的一年里,高台工商质监局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那些工作?

程局长:2016年,我县消费维权事业,在省、市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全县的消费维权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2016年,我局共受理调处消费纠纷案件12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84万元。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达500多人(次),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22起,案值105.2万元。开展各类专项整治17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

主持人:程局长,《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高台工商质监局将从那些方面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

程局长: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正是对建设放心无忧网络消费环境的绿色呼唤。2016年我局受理的网络消费投诉热点商品主要集中在服装鞋帽和家居用品、电子产品上。近期,我局将结合“3·15”活动,认真落实《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探索网络经济下解决制约消费维权的突出问题。一是围绕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营诚信建设。二是广泛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加强自律,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三是加强对网络交易行为的社会监督。四是充分利用3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上线运行的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网络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五是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重点加强与消费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加大抽检力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大对网购经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深化网络市场监管提供重要支撑。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程局长的精彩访谈,也请大家在今后遇到此类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我们将维权进行到底。这期节日到这就结束了,感谢你的收看。网民朋友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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