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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看民政 兜底保障筑底线

来源:高台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2-27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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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时间:2019年2月25日

访谈嘉宾:高台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侯海

       访谈主题:脱贫攻坚看民政 兜底保障筑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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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侯海

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高台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侯海同志,就“脱贫攻坚看民政 兜底保障筑底线”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侯局长,您好。

侯局长: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请侯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近年来高台县民政政策兜底扶贫工作推进情况。

侯局长: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2018年以来高台县民政政策兜底扶贫工作推进情况: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更加规范。2018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2018年民政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办法》和《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通知,对城乡低保进行严格审核审批,不断规范低保审批三榜公示、日常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了对低保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动态管理。二是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18年底,纳入城乡特困供养对象1184户1257人,其中集中供养320户322人,分散供养864户935人,全年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845.22万元。三健康扶贫政策得到有效落实。2018年我局与市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等9家医院和县内14所中心卫生院签定了“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协议,并派工作人员到医院开展“一站式”结算服务,为定点医院和镇卫生院预拨医疗救助金38.6万元,极大方便了困难群众就医。四是临时救助工作更加精准有效。全年共发放救助资金2428.34万元,有力缓解了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主持人: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有哪些?

侯局长:根据《张掖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认定办法》规定,持有我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交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家庭收支情况和家庭财产状况等书面材料,并授权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其中,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困境儿童和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或者身患重特大疾病长期卧床不起的人员,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经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配偶;二是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三是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四是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未婚现役士官、脱离家庭独立生活3年以上(含3年)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等,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主持人:接下来请侯局长介绍一下近年来民政政策兜底扶贫资金如何确保高效、安全使用的?

侯局长:为了确保我县民政兜底扶贫政策认真落实,资金高效安全使用,我们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广泛宣传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规定,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宣传优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基层窗口和各种媒体,高台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一周一主题”,让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的申请程序家喻户晓;二是坚持既严格遵循政策规定又尊重客观事实的原则,认真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受理工作,要求各镇全面做好对社会救助申请的受理、近亲属备案工作;三是做好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采取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申请人的家庭成员、身体情况、就业情况、收入情况、财产状况、致贫原因及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等进行调查核实;四是做好民主评议工作,各镇在村(居)委会的协助下,以村(社区)为单位对已完成的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五是做好审核审批工作,各镇是审核低保等社会救助申请的责任主体,县民政局是审批主体;六是严格资金发放和动态管理,社会救助资金通过指定银行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发放到社会救助对象账户,县民政局和各镇通过复查复核、长期公示、监督举报等加强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希望能通过今天这个访谈节目,让大家进一步了解我县民政政策兜底扶贫工作进展情况,让更多的人关心支持和推动高台县精准扶贫工作。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侯局长的精彩访谈,本期访谈就到这里。网民朋友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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