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1-2月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质量,高台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投资统计专业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和核查工作,
一是认真审核验收联网直报平台数据。对当月上报投资数据的17个在库项目逐个开展审核验收,结合工程进度单、财务票据、科目余额表等数据填报依据,重点对累计完成投资、本年完成投资、债券资金等指标开展审核。
二是夯实大额投资项目数据填报依据基础。对当月上报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要求项目业主单位除提供工程进度单(结算单),还需提供在建项目财务科目余额表,并组织业务人员实地进行核实,录制项目现场施工视频资料,切实做到从财务支出法和形象进度法两个层面来验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有效避免突击报数、伪造凭证等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认真审核投资项目数据填报依据资料。对项目业主单位提供的工程进度单(结算单、支付证书)、财务票据、科目余额表等凭证资料,安排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投资统计制度要求开展审核把关,对提供的大额票据,借助税务发票查验平台逐张进行查验核对,坚决从源头避免票据造假现象发生;对提供的工程进度单(结算单、支付证书)资料,严格对照项目入库时提供的工程概算表或预算表进行对账核实,同时结合现场施工视频资料进行取证核实,有效避免为报数而突击制作凭证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