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高台县城管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修订的宗教条例为契机,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抓手,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新时代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品质和各族群众生活质量。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突出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城区LED显示屏滚动宣传民族创建宣传标语,依托高台城管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号宣传民族宗教政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制止各种不健康不文明的行为,切实维护好城区内正常宗教活动秩序,营造民族团结创建良好活动氛围。
二是将民族团结创建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少数民族餐饮门店,流动摊贩摸底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入户”了解情况,对少数民族餐饮店店主的民族、户籍、来高时间等信息登记在册,做到“底子清、信息明”,同时加强对少数民族餐饮业门头牌匾及宣传内容的监管,对流动摊贩经营车辆宣传标语的审核,清理不合格的民族宣传标语,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民族传统文化,树立培养民族荣耀感和正确的民族观。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网格管理。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全面系统的学习宗教法规政策。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少数民族餐饮店的网格化监管,提高民族宗教知识水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参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开辟民族团结与市容管理相结合的新举措,拉近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促使更多少数民族群众知法守法,对开展市容市貌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通过宣传教育,做到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商铺合法权益,加强与少数民族居民的沟通,提高法律法规意识,做到遵章守纪、文明经商、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