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台县合黎镇市场监管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食品便利店、药店、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的保健食品开展了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查看经营户购进保健食品索证索票、保健食品专区专柜设置等情况。督促药店在醒目位置处设立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专柜,避免食品与药品混放,设置“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醒目标识,要求销售人员提醒消费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购保健食品。检查过程中,对保健食品未专区专柜摆放等方面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至目前,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6家。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靠实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有力保障了保健食品经营秩序。
下一步,合黎镇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提升保健食品销售单位的管理水平,确保在售保健食品来源合法、渠道可循,保证保健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