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台县院始终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结合员额检察官结构和案件类型,建立多个刑事案件轮案组,进行繁简分流,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夯基础,聚合力,让案件流转更高效。一是建立一盘棋工作格局。全面分析近年来刑事案件类型,一体推进繁简分流与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追赃挽损、检察听证等制度机制落实。根据案件事实、犯罪性质、刑罚轻重、认罪情况及繁简程度,案件管理部门受理分流至简案办案组,集中审查起诉。二是搭建一站式办案中心。联合公安、法院、司法部门搭建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涵盖公安侦查人员、检察官、法官、值班律师(辩护人)、人民调解员等,常态化入驻办公,涉及调解、讯(询)问、具结、听证、宣告、开庭等办案功能,专门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故意伤害、盗窃等轻刑案件,实现人案对接、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三是推行一体化繁简分流。科学配置人员,优化办案团队。根据案件性质,将相同或类似案件分流给一个办案团队办理,全面推进简案提速,实现侦、诉、判快速流转。
抓业务,优流程,让案件办理更专业。充分利用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研判会商,让案件分流关口前移,为后续案件办理打好基础。根据案件类型,指派专人靠前提前介入侦查,推动简案快侦、繁案精办,细化证据标准,提高取证的质量和效率。成立专业化“简案快办”团队,集中分类办理危险驾驶案件,逐步完善了快办模式,简化了各类审查报告的制作,案件时效得到切实保障。根据检察官业务能力、办案特点,组建“繁案专办”团队1个,专门办理专业性较强、办案难度较高的“繁案”,实质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重治理,促提升,让案件效果更优质。对于案件事实和证据清楚、当事人同意调解的轻微刑事案件,构建检察、公安、人民调解、律师、乡村等共同参与的调解模式,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秉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工作理念,针对不起诉案件,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共同探讨行刑衔接中法律适用、处罚尺度等问题,综合考量提出检察意见。通过行刑反向衔接,从源头上实现了以“我管”促“都管”。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诉源治理等方面的作用,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就同类案件或典型案件的发案原因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