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有序开展,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高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针对近期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施策开展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严肃整治乱搭乱建建筑物和非法构筑物。准确核查县城道路交通重点区域内的违章建筑和非法构筑物,依法依规拆除违章建筑物及私搭建筑物、临时用房以及违规搭墙圈地修建的彩钢房、圈舍、棚区、仓储和附属建筑物。

严厉整治乱倒乱排垃圾堆积物。依法建立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审批制度,严禁未取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运输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运输;依法查处沿途抛洒遗漏和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集中清理乱堆乱放废弃物。结合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城市(县城)出入口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清理乱堆乱放的废弃物,清除侵占道路和公共区域影响环境卫生的废旧物品、生产和生活物资,依法对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损害城市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清理取缔乱涂乱挂广告标语。全面清理在城市建(构)筑物上随意张贴悬挂宣传品以及设置不规范的大型户外广告,清洁更换污损广告牌匾,集中整治商业广告标语乱喷、乱涂、乱贴和乱拉、乱挂简易横幅等行为,强化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力度,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统一管理,定期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彻底消除“头顶上”的安全隐患。

依法治理乱穿乱挖管道线缆。对城区主次干道凌空架设的散线进行清理,将杆路上废弃的通讯、网络、电力线路、私搭乱接的网线等进行清理拆除,将凌乱、零散线集中捆扎安装,背街小巷、小区院落。科学设计,将通讯、网络、电力线路等统一上墙规范安装,对废弃的通讯、网络、电力线路进行清理拆除,做到整洁美观、规范统一,并采取防护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下一步,该局将按照“以人为本、集中整治、建立机制、持续优化”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方法,全面保障道路安全畅通,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