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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高台县司法局宣化司法所:执法有尺度 矫正有温度

来源:高台县司法局宣化司法所 作者:魏立婷 何磊 发布时间:2024-06-07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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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严肃矫正纪律,近日,高台县司法局宣化司法所提请县司法局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闫某给予警告。

闫某不按规定打卡签到,经教育仍不改正,在工作人员核查情况时撒谎逃避管理,造成恶劣影响。根据《甘肃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司法所出具证据材料、笔录,经县司法局调查核实后,决定依法对其给予警告,出具了《社区矫正警告决定书》。6月3日,在组织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时,宣化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矫正对象宣读了警告决定,对闫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向全体社区矫正对象重申社区矫正监管相关规定,告知其经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将建议县局提请原判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建议。

近年来,宣化司法所始终坚持严格管控与用心教育相结合,注重“宽严相济”“情法相融”,全力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效开展。一是注重严密管控,因人施策开展个性化矫正。入矫后第一时间成立由司法所干警、派出所民警、村干部、家属“四位一体”的矫正小组,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严密管控,同时结合其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落实个性化矫正措施,多措并举纠正违法行为,提高其自律意识、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二是突出温情感化,多点发力开展人性化教育。积极动员家属及其亲朋好友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用浓浓的亲情温润、感化社区矫正对象,注重发掘社区矫正对象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组织开展爱国教育、红色教育、法治教育等集体活动,引导其尽快融入社会生活。三是聚焦精准帮教,落实政策帮扶助其重拾信心。矫正小组成员定期入户走访,与社区矫正对象及家人沟通交流,详细掌握工作、家庭和生活情况,宣传法律知识,引导其养成良好的守法意识。协调落实帮困扶助政策,积极与镇村衔接,为符合条件的人员申办低保、临时救助。鼓励其自主择业、自行创业,严格按照规定申报补助经费,助其勇敢、果断地走稳回归社会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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