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台县民政局始终聚焦民生保障、聚焦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主动作为,紧盯实际需求,不断创优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扎实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工作,以实际行动助推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
政策宣传到位。一是通过印制救助政策宣传手册、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积极广泛地宣传各项救助政策,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社会救助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二是利用镇村社会救助政策公开公示栏长期宣传社会救助政策,让困难群众近距离了解各项救助政策;三是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电话、入户走访等方式,全面察访了解群众困难状况,面对面答疑解惑,落细落实救助政策。
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在综合考虑申报对象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刚性支出等基础上,全面落实主动发现、预警监测、信息核对、定期走访、动态管理等工作机制和“单人保”施保、低保渐退、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止目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390户10040人,其中以单人户纳入的保障对象有293人。二是积极推广“资金+物资+服务”模式,按照“四个一”服务要求,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开展保洁服务、清洗服务、生活照料服务、探视服务1.2万人次,不断提高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止目前,全县共有特困人员985户1061人,其中集中344人,分散717人。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机制,充分发挥“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作用,扎实推进“救急难”工作,提高救助精准度和时效性。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666户2808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39.01万元。
资金发放到位。根据《甘肃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由民政核算、财政拨款、银行通过“一卡通”代发的程序,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月10日前及时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实现了资金封闭运行、直达“高效”,有效提高了资金发放使用效率,保证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5月,累计发放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金3195.62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监督管理到位。不断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通过健全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严格审核确认程序,长期公示救助对象,落实救助对象定期复核制度,公开监督咨询电话,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等措施,全面提高救助对象的精准度;将社会救助资金全部通过惠民系统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杜绝出现虚报、冒领、截留救助资金的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安全、准确、及时、足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