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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阴凉、冷藏药品专项检查

来源:高台县市场监管局 作者:李菊霞 发布时间:2024-07-12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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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的升高可促使药品发生氧化、分解等化学反应速度增快,使药物挥发、分化等物理变化速度加快而使其变质,因此贮藏温度会直接影响药品的质量。为有效降低和防范夏季高温天气,对药品质量造成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高台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阴凉、冷藏药品储存条件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针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阴凉、冷藏药品储存养护情况、阴凉冷藏设施设备配备运行情况、营业场所和药房药库温湿度监测情况、购进冷藏药品质量验收及运输途中的温度监测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查看药品储存环境温度及设施设备符合药品说明书的贮藏要求、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以及设备运转正常、记录有效完整情况,切实保障需阴凉、冷藏储存的药品按照合理的温度条件进行存放。

同时,此次专项检查特别要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在冷藏冷冻药品验收上,要查验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车辆、保温箱的年度验证报告、运输车和冷藏箱到货温度,并予以拍照留存,核验药品产品合法性证明文件、随货同行单、冷链运输交接单与产品实际信息的一致性,并在收货现场查看打印在途运输温度记录单,建立专门验收记录,收集归档以上资料,不少于三年备查。

截至目前,专项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66家,零售药店38家。检查过程中,对个别单位存在的药品阴凉及冷藏设备配备不足、温湿度监测数据保管措施不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指导规范,并要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对温湿度监测设备进行定期校准,对个别阴凉储存药品在室温超过20℃条件下储存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进一步规范了辖区药品市场秩序。

在此,高台县市场监管局也提醒广大市民,购买药品回家后要注意按照药品包装、说明书要求的贮藏温度进行保存,对需要阴凉储存(20℃以下)的药品,应尽量选择放置在家中冰箱中,避免药物受热和日光照射;对需要冷藏(2-8℃)保存的药品,如双歧杆菌制剂、胰岛素以及白蛋白等生物制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同时,还应经常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外观变化,发现药品变色、潮解、有斑点,胶囊有黏连、开裂,中药饮片有蛀虫、霉变,糖浆发霉、发酵,眼药水混浊有絮状物等情况,都应停止使用,并送交至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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