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要闻>>部门动态

高台县纪委监委:紧盯“三资”强监督 靶向施治促规范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作者:雷小龙 发布时间:2024-09-04 16∶18
字体:【 打印

“这份承包合同上怎么没有承包人签字?没有标明面积?还有这份租赁合同,有没有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近日,高台县纪委监委在某村查看“三资”台账时向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询问道。

今年以来,高台县纪委监委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的重要内容,坚持以“小切口”,深挖“大问题”,靶向发力纠治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难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从源头上铲除“微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条件,为守好村集体“钱袋子”、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层级多、项目多、资金多,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跨片区交叉监督、“室组”联动和“纪委+行业部门+”等监督方式,紧盯村级“三资”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采取走访座谈、列席会议、查阅账目等形式进行精准监督。同时,对村务公开、财务收支等重要事项进行延伸监督,严肃查处监守自盗、贪占挪用以及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深挖背后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守好看牢农村集体家底。

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村集体经济合同约定期限过长、发包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清理各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839份,整治规范问题合同及长期合同24份,并通过诉讼追缴村集体合同履约金27.09万元。同时,对新坝镇、宣化镇47个村进行专项审计,发现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微腐败问题43个,移交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问题线索2个。

“这些都是村集体的钱,我不该乱‘伸手’……”日前,面对前来宣读处分决定书的纪检监察干部,高台县某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脸忏悔。县纪委监委坚持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线索客观全面“体检”进行定性研判,对涉及“三资”领域的问题线索,提级受理、直查快办,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查透查实每一条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案件9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9人。

在持续增强案件查处震慑的同时,县纪委监委坚持提高以案促改、促治、促建工作质量,深化警示教育,与案发单位进行问题研判、督促整改,向相关监管部门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重点纠治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坐收坐支、设“小金库”、搞“账外账”,以借款、垫支、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擅自决定资金使用重大事项、不进行公开公示等问题,推动健全“三资”监管体系,有效规范农村集体“三资”运行。

“我们将紧盯村级财务监管不严、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不彻底、村级违规举债、工程项目管理问题等,持之以恒加强常态监督检查和办案有力监督,把‘小切口’引向‘大纵深’,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