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食用农产品监管效能,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公示制度,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高台县市场监管局聚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一亮三查”行动。
一亮,亮《承诺达标合格证》。执法人员对农批市场、超市、果蔬店、肉类销售店、鲜奶销售店进行全面排查,督促经营者索要《承诺达标合格证》,张贴公示在本店食用农产品零售货架或公示栏内,让食用农产品消费者通过《承诺达标合格证》,了解食用农产品的承诺事项、承诺依据、产地情况等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一查市场开办方管理责任落实。严格检查农批市场开办方落实入场“收费+查验”制度落实情况,对不能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个人或者批发商禁止入场。二查经营者亮证责任落实。督促全县食品超市、果蔬、肉类、鲜奶连锁经营门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零售者在食用农产品零售货架或公示栏,分品种公示当日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对应索取而未索证、应亮证而未亮证单位,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应亮尽亮”。三查采购者索证责任落实。要求和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自行采购食用农产品时主动索要《承诺达标合格证》,猪、牛、羊肉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此次“一亮三查”行动共组织召开食用农产品“一亮三查”推进会议3场次,开展宣传活动3场次,检查经营主体52家次,完成亮证经营1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