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服务,高台县档案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推进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将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纳入了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在对到期档案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制定了《高台县档案馆2024年度档案开放鉴定工作方案》,界定了馆藏高台县教育局、高台县第一中学2个全宗353卷3374件文书档案为开放鉴定任务,并对此次开放鉴定工作的标准依据、鉴定范围、工作方法、人员以及时间安排等作了详细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专人,强化监管和保障推进。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可操作性。为高效、有序推进此项工作,我馆树立“全局一盘棋”的工作理念,成立了鉴定工作小组,就开放鉴定工作的法律规定、法定程序、人员要求、鉴定依据和工作方法等作了详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开放鉴定工作中正确处理好保守国家秘密与开放档案的关系,严谨细致地开展好该项工作。
三是规范开放流程,健全工作机制。馆藏档案开放鉴定采用“四审一议一公开”的工作方式,在初审和初审复核阶段会同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联合开展,复审环节引入相关领域专家,重点解决初审过程中存在争议的档案,每个环节都明确责任分工,层层递进,确保档案开放鉴定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度安排科学合理。
下一步,高台县档案馆将继续坚持为民服务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和底线意识,持续健全完善档案开放配套制度和审核机制,不断提升馆藏档案开放工作质量和水平,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公众对档案服务的需求,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