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罗城司法所始终把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方法,钻研调解技巧,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助力全镇乡村治理水平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多措并举,全面排查到位。积极践行“事关群众无小事”理念,紧盯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权属等矛盾纠纷的复杂性、突发性、长期性等特点,广泛发动镇村干部、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将收集排查“关口前移”。充分利用村党支部“三会一课”、邻里小院议事会等方式,第一时间收集记录群众反映的矛盾问题,针对性地开展摸底排查,切实把“自上而下”的矛盾纠纷事后调处,转变为“自下而上”的民情民意超前感知,牢牢把握了调处工作的主动性。
强化分析研判,精准施策到位。坚持每月召开矛盾纠纷会商研判会议,通报阶段性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多角度、全方位分析研究各类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坚持把各类矛盾纠纷精准分类管理,总结交流调处工作经验,现场会诊疑难复杂问题,研讨具体解决措施,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全面进行分析研判、风险评估和分级化解稳控,做到早安排、早处置、早化解。同时,制定领导包案制、积案化解责任机制等措施,形成了上下联动、沟通顺畅、运转有序、协调有力的治理格局。
强化排查化解,纠纷调解到位。坚持“服务下沉到网格、问题解决在一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五老”人员等懂习俗、会调解、接地气的“软优势”,深入群众讲群众听得懂的话,评听得进去的理,“一站式”受理群众矛盾诉求,为群众解决“疙瘩事”。针对简单的矛盾纠纷,各村第一时间进行调解化解;针对疑难复杂纠纷,按照“前端抓疏导、中端抓调处、末端守底线”化解模式,联合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等力量进行联合调解,切实以网格“微和谐”构筑社会治理“大平安”。
截至目前,罗城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0余起,通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