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以“四步走”工作措施,全力做好“排查、化解、回访、宣传”等重点环节工作,有力有效维护自然资源领域和谐稳定。
聚焦重点,严格源头防范。紧盯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用地审批、征地拆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不动产权登记等重点环节,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一些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为预警信息采集的重点,力争做到“五早”即:早发现、早疏导、早介入、早处理、早解决,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处理在初始阶段。今年以来,共排查到矛盾纠纷苗头性问题2条,全部进行了妥善化解。
凝聚合力,有效化解矛盾。全面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镇政府、村委会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现身说法,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重大矛盾纠纷和情况较为复杂的信访案件,加强公安、司法等职能部门会同镇政府、村委会协作配合,集成政策要素,强化力量互补,共同研究制定化解方案,及时有效开展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妥善办结了2024年以来群众反映的不动产登记、规划等问题61件。
跟踪回访,巩固化解成效。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后续回访,落实专人成立工作专班,采取平台监测、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巩固提升违法行为整改成效,跟踪了解违法对象思想状况和行为动态,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协议事项未履行、次生矛盾再产生等潜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跟进解决,引导消除当事人负面情绪,坚决防止矛盾纠纷反弹。
强化宣传,增强法律意识。在日常巡查、违法案件查处等事项中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现场普法等形式宣讲违法行为可能承担的严重后果。同时,利用“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节点有利契机,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