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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三抓三促”行动】高台县司法局罗城司法所:拆除光伏“隔阂板” 邻里纠纷化和谐

来源:高台县司法局罗城司法所 作者:梁自英 发布时间:2025-02-20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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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期罗城镇发生一起因安装光伏发电板影响采光导致相邻权纠问题,闹得很不愉快……最终,在司法所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下,巧用“访调对接”解开了他们的“心疙瘩”。

邻居王某甲在自家后院进行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架设安装,安装过程中其邻居王某乙反映王某甲架设的光伏板影响自家院子采光,双方多次交涉双方无果,通过信访渠道发出了求助信号。原来,邻居王某甲安装的光伏板,将王某乙后院内的阳光遮挡,两家因此从往日的和睦相处陷入了争执的漩涡。

接到这一诉求,罗城司法所迅速响应,联合镇综治中心、村人民调解组织,深入现场,细致分析,发现问题的核心在于如何平衡发展与邻里和谐的关系,让“一米阳光”成为连接而非隔阂的桥梁。调解气氛一度紧张,当时王某甲说:“不可能拆除光伏发电设备,只是建设在我房顶上,不认可因建设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给邻居成遮阴,因为光伏发电建设在我的房顶范围之内,没有超出范围”。王某乙说:“是我房屋修建在先,他建设项目在后,他产生收益,但是影响我的后院养殖利益,需要拆除”。双方态度坚决僵持不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邻里间应秉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释法,既讲法律条文,又谈邻里之情,试图打开双方的心结。调解小组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倾听了双方的诉求与委屈,逐步引导双方回归理性,寻找共识,多一份理解,多一份谦让,让日子过得更舒心”。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调解,王某甲最终同意,将“遮光”的25块光伏板拆除。邻里间的不快与隔阂,在理解与包容中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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