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初核工作,近年来,县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相关政策,坚持“严格审核、规范程序、优化服务”原则,通过规范特殊工种退休审核经办流程,以企业职工信息入库备案、职工人事档案记载和从事特殊工种年限记载为抓手,严把“四关”,扎实做好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初审上报工作。年初以来,高台县共办理企业职工退休90人,其中特殊工种提前退休1人。
严把信息入库关。对每个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必须严格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档案出生时间、人员身份、特殊工种岗位、从事工种时间等统一规范录入全国特殊工种信息库备案,确保达到入库信息完整性和入库率100%。
严把双公示关。严格实行“双公示”制度(企业初审公示+人社部门终审公示), 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提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企业在申报特殊工种岗位职工提前退休前,在企业职工工作场所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初核后,再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并在门户网站按要求进行公示。
严把材料审核关。严格执行国家特殊工种目录及年限规定。对特殊工种的认定,按照原始档案和信息库备案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跨行业不比照、无目录不纳入,对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要求企业提供人事档案和各种原始资料,原始凭证,严把初审材料关。
严把经办核查关。企业(或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在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对已经取得养老待遇的企业退休职工,责令追回养老待遇缴入财政社保基金专户,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同时监督经办工作人员在审核过程中严守纪律,防止舞弊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