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泉司法所充分发挥基层调解 “第一道防线” 作用,运用 “一庭三所+”多元调解机制,“情、理、法” 融合调解法,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促成双方握手言和,以实际行动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2025年9月5日,付某将农作物秸秆堆放到杨某门前,次日杨某要求付某将晾晒的农作物清理掉,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口角,继而相互厮打对方,辖区派出所出警制止。后双方住院治疗,医疗费花费数万元。辖区派出所警调衔接,将警情推送黑泉司法所后,黑泉司法所与矛盾当事双方联系沟通,主动进行调解。经查阅病历资料、现场照片等证据材料,向双方当事人核实事情经过,积极与辖区派出所、村调委会沟通衔接,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赔偿部分调解。因双方均为本社村民且双方还是亲戚关系,村调委会主任以“情”为切入点,引导双方要“邻里互助”“家丑不可外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司法所工作人员以“理”为突破口,明确告诉双方,事情起因是付某未经杨某同意擅自将农作物晾晒在杨某房屋门前且挡住门口,是本起矛盾发生的直接原因,双方都不理智,互殴对方,且付某伤势较重并引发心脏病,后续治疗非常棘手,引导双方都要对自己的行为“买单”,担起自己的责任,逐步化解双方对立情绪。黑泉派出所民警以“法”为准绳,向双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分析同类案例利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条款,逐一拆解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法定赔偿项目,结合双方伤情,计算出合理赔偿区间,为双方划定协商底线,积极赔偿,争取对方能够谅解。经过三轮耐心细致教育说服,最终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黑泉司法所践行 “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工作理念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司法所将持续运用 “一庭三所+”多元调解机制,深化“情、理、法” 融合调解法,及时主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