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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镇:社区矫正人员期满解矫 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来源:高台县罗城镇 作者:陈圆圆 发布时间:2021-03-23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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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罗城司法所顺利解矫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因获投放危险物质罪于2017年2月28日在罗城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经过司法所及社区矫正小组的监督管理教育,于2021年3月12日社区矫正期满,顺利解矫,工作人员为解矫人员建立安置帮教档案,正式纳入安置帮教行列对其进行帮扶。

自社区矫正以来,在罗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下,李某某能够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周报到”“月学习”“月劳动”制度。在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仪式上,李某某总结了自己在矫正期内的心路历程。随后,罗城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其谈话谈心,对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了点评,并宣读了《解除矫正宣告书》正式宣布矫正对象按期解矫,转为安置帮教人员。

李某某表态,在今后的人生中要知法懂法,做个守法好公民,让家人放心,让社会放心,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做事。司法所也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充分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作用,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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