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华镇充分发挥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有效维护了全镇的和谐稳定,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规范运行“四级七天”调解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镇综治委、镇调委会、村调委会、社调解员四个层次,结合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逐级限时调解,做到四级无缝对接,七日之内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村、社,化解在萌芽状态。
强化运行“一庭三所”联动调处机制。有效整合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资源优势,采取提前介入或联合办公的办法,通过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隐患进行梳理研判,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纠纷及时启动“一庭三所”联动调处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运行“三调联动”调处机制。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职能,坚持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为实现“四下降、三提高、三不出、三确保”的既定目标,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较大矛盾纠纷进行联合办公,集中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