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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晓峰、孔秋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的声明

来源: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10-14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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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峰、孔秋蕊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高台县城关镇宣建八公司1号楼东单元501室《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号为:高房权私字第1251号,面积:117.22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晓峰 孔秋蕊     

高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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