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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2021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及补缴差额通知

来源: 高台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11-25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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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统计局、国税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4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和社会保险费基数差额补缴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及基数标准。

2021年度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8189元,下限标准为3638元,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各项社会保险费基数差额的补缴及时间

(一)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差额补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低于2021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下限3638元/月、高于2021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上限18189元/月的缴费人员进行补收补差(工资高于上限18189元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各企业应为单位参保缴费职工(截止11月单位在职职工)补缴缴费基数差额,机关、事业单位存在合同制和聘用制员工,也要为其补缴缴费基数差额。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差额补缴:2021年以3325.2元为缴费基数(60%档次),按照7980.48元缴纳全年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的人员均需要补收差额,个体工商户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拿身份证或者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办理缴费基数差额补缴。

(三)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补差工作关系到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参保单位和个人高度重视,按期前来办理,缴费基数差额补收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20日。

三、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和缴费金额

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月缴费基数共设60%、70%、80%、90%.........290%和300%共25个档位,参保人员可以自行选择缴纳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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