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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希斌《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的声明

来源: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6-28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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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希斌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高台县城关镇昇宝酒店南楼东单元202室《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号:高房权私字第3536号,面积:12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希斌

高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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