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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晓玲《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公告

来源: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2-02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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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2月28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注销原证。

权 利 人:王晓玲

坐    落:高台县城关镇解放南路20号纳凌渠北侧奇正2号楼一单元402室

证    号:甘(2017)高台县不动产权第0001002号

联系地址: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936-6633411      


高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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