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一卡通”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要求,为加强我县农业农村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耕地深松整地补贴、草畜产业补助、农牧民奖励补助、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雨露计划“两后生”补助、乡村公益岗位补贴等九项补贴政策进行解读,现公告如下。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一)资金用途。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重点用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坚持绿色生态为导向,重点围绕采取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深松整地、治理撂荒地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不断提高耕地地力和农民种地养地意识。支持群众购买化肥、农药、地膜、种子等粮食生产资料,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二)补贴对象。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原则上用于补助切实保护农业生态资源,自觉参与提升耕地地力,具有土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2005年农业税取消以前缴纳农业税的私营农场。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截至2022年底仍未整治到位,尚未进行耕种的撂荒地坚决不予补贴。
(三)补贴发放流程。
1.摸底公示。以各镇为主体组织村社核实补贴面积、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账号等信息,并经享受补贴农户签章确认后,村委会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表报镇政府,由镇政府组织财政所等相关站所进一步审定后,形成补贴面积清册,由镇政府负责组织村社落实公示制度,公示时间7天,并根据公示情况进行纠错,确保公示内容和实际情况一致。
2.审核上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村民委员会登记造册,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无误后,经各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补贴发放。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上报的定案面积,计算补贴标准,给各镇下达补贴资金。各镇做好资金分配、农户基础信息审核、公示公开等工作。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将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的资金发放表(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由镇财政所上传发放表册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二、实际种粮农民补贴政策
(一)资金用途。主要用于种植小麦补贴。
(二)补贴对象。县域内种植小麦的经营主体、农户。
(三)发放流程。
1.各镇申报面积。各镇上报带任务带位置实际种植小麦的农户、经营主体面积核实表。
2.主管部门审核。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采取交叉检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各镇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复核。
3.补贴资金发放。对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经补贴农户签字确认、镇村社三级公示公开无异议后,由各镇将资金发放表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将核实后的发放表上传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各镇财政所核实账户信息后通过银行代发户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一)资金用途。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重点支持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相关的农业机械,优先保证粮食、生猪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支持特色产业机械、先进智能绿色高端机械的补贴需要。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发放流程。
1.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2.受理补贴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还需提供营业执照)、“一卡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高台农商银行对公账户)、购机发票等申请资料的原件。县农业农村局对申请资料形式审查,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机具现场核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照《高台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规程》要求,对补贴机具进行现场核验,核验无误后,喷涂“国家补贴机具”字样,由核验人员签字确认,相关核验工作应于1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公示时间)。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4.信息公示。将办理服务系统中进入公示环节的信息分批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资金兑付。县财政局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通过“一卡通”兑付资金。
四、耕地深松整地补贴政策
(一)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耕地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引导带动深松整地技术的应用。深松整地作业应能打破犁底层,作业深度大于25厘米;如果采用凿(铲)式深松机,相邻两铲间距不得大于2.5倍深松深度;深松后要合墒弥平,做到田面平整,土壤细碎,没有漏耕,深浅基本一致,适宜播种作业。
(二)补贴对象。在我县辖区内进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安装农机深松整地远程监控终端仪器,承担深松整地作业任务的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在我县行政区划内所有种植小麦的农户、各类农场主、土地流转大户。补助标准为18元/亩。
(三)发放流程。
1.深松整地作业服务主体选定。农机深松作业服务主体自愿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承担深松整地任务,县农业农村局与选定主体签订承担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协议书,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并作出承诺,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深松整地要求和程序选择确定辖区内深松整地作业服务主体,并对外公布。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微信群等方式为作业主体提供政策宣传、技术咨询、任务进展、资金兑付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2.作业面积确认。深松整地作业完成后,作业服务主体应填写《耕地深松整地作业信息确认表》。确认表经镇政府汇总盖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兑现作业补助的主要依据
3.远程信息监测。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远程信息监控,监测覆盖面达到100%以上,系统监测合格数据作为兑现作业补助的主要依据。深松整地作业服务主体深松机组必须安装深松作业远程信息监测终端设备。
4.资金兑付。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耕地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发放明细表》,负责审核、公示,确认无误后报送县财政局,作为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通过“一卡通”直接划拨至补助对象。
五、草畜产业补助政策
(一)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达到县委一号文件出台的扶持草畜产业发展的政策补助标准的农户。当年购买基础母牛、肉牛的农户,当年新建标准化肉牛养殖小区,当年按统一规划连片20户以上、户均改造圈舍60平方米以上、存栏基础母牛总量达到户均3头以上(含3头)的母牛养殖专业社农户等。
(二)补贴对象。全县各村社农户。
(三)发放流程。自县委一号文件发布后,组织各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学习并进行广泛宣传。农户自愿参与扶持政策,各镇镇政府按县委一号文件奖励扶持政策验收办法进行初验后,将验收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抽调相关人员进行复经,验收合格后,县级财政部门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户“一卡通”账户。
六、农牧民奖励补助政策
(一)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对全县113万亩的禁牧草原利用中央财政下达的禁牧补助资金对禁牧户给予补助。禁牧期满后,根据草原生态功能恢复情况,继续实施草原禁牧。
(二)补贴对象。有草原面积的新坝、骆驼城、南华、黑泉、罗城5镇各村农户。
(三)发放流程。对落实禁牧措施、实行禁牧管护的村、农户,在监测达标、检查验收、核实造册、村级公示的基础上,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方式,将禁牧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一)资金用途。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
(二)补贴对象。本县境内养殖环节非重大动物疫病引起的死亡猪。
(三)发放流程。
1.自主申报。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收集处理实行申报制,养殖场发生病死猪的,应及时向所在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报告。
2.现场勘验。所在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接到养殖场申报后,对疑似异常死亡的应当及时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勘验处理,对正常死亡的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验处理。
3.无害化处理。现场核查勘验后,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工作人员填写《检疫处理通知单》,监督养殖场按照《病死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进行处理,养殖场负责人通过牧运通无害化APP填写病死猪信息,并按规定上传病死猪照片、无害化处理照片。
4.部门审核。镇畜牧兽医工作站通过牧运通无害化APP审核养殖场病死猪信息,每月28日前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统计表签字盖章后送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核对后的病死猪数据于次月3日前上报至市畜牧兽医局。
5.资金发放。待上级补助资金到账后,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报的养殖环节病死猪数量,通过财政惠农代发户发放到农户“一卡通”。
八、雨露计划“两后生”补助政策
(一)资金用途。用于脱贫户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补贴。
(二)补助对象。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脱贫户(含监测户)家庭。结合我县脱贫户(含监测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根据甘肃省扶贫办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实施意见》(甘开办发〔2019〕197号)要求,统筹安排财政衔接资金,按每生每年3000元(春季1500元、秋季1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在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相关教育资助政策。
(三)发放流程。脱贫户(含监测户)学生申报→学校证明→村委会初审→镇政府审核→县教育局、县乡村振兴局审定→补助资金兑付脱贫户(含监测户)学生家庭“一卡通”账户。
九、乡村公益岗位补贴政策
(一)资金用途。用于从事乡村公益岗位人员岗位补贴。
(二)补贴对象。对全县除城关镇以外8个镇各村爱心理发员、保洁环卫、巡查值守、集中安置点公益性岗位等进行补助,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岗位补贴。
(三)发放流程。
1.申报。各镇按月编制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并上报县人社局。
2.审核。县人社局对各镇上报的公岗人员信息进行核实,核实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补贴指标。
3.补贴发放。县农业农村局将核实后的公岗人员花名册上传至惠农补贴资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各镇财政所核实人员账户信息后提交银行通过惠农补贴资金代发户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