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过程、建设过程、排污许可、验收过程和验收结论进行社会公开,欢迎公众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环评手续办理过程
2018年6月,建设单位委托河北正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高台县新坝镇摆浪河系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7月16日,高台县环境保护局(现为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以高环保发〔2018〕198号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建设过程
工程于2018年7月22日开工建设,2019年9月30日全面完工。
三、排污许可手续
2023年7月31日,建设单位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19620724MB1J201580001X。
四、验收过程
2023年6月,建设单位启动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和自查,并委托甘肃弱水之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并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2023年8月23日,高台县农村人饮项目办公室组织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并形成了验收意见。
五、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认为,高台县新坝镇摆浪河系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中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建设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公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高台县农村人饮项目办公室
地址:高台县城关镇医院西路社区解放南路111号
联系人:孙银
联系电话:13993657063
七、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25日开始,至2023年9月21日结束。
附件:
1.高台县新坝镇摆浪河系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2.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