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强科技行动部署要求,突破制约我县重点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根据《高台县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制项目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部门推荐、形式审查、论证遴选等程序,确定张榜公布2023年高台县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2项,现公告如下:
一、榜单设置
二、揭榜要求
揭榜方主要为具有研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
业等,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
力完成发榜任务;
2.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
记录;
3.能对发榜方的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
案,在行业领域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根据张榜方具体项目技术需求和对揭榜方要求,由意向揭榜方与发榜方联系,张榜项目科研任务以双方协议内容为准。
三、揭榜流程
1.意向揭榜方与发榜方积极主动对接,结合张榜项目具体需
求及自身能力,公平竞争洽谈,共商合理解决方案,细化落实相关内容要求;
2.达成合作意向的,按照揭榜挂帅制项目揭榜意向表(见附件)、揭榜方案、合作协议的顺序装订揭榜资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于2023年10月12日前报送县科技局;
3.县科技局将组织发榜方、相关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揭榜额及发榜方满意度等进行充分论证,以发榜方为主体,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择优确定揭榜方,对拟立项的揭榜挂帅制项目进行公示;
4.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予以立项,发榜方、揭榜方签订揭榜挂帅制项目任务书,启动项目实施。
四、支持政策
1.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制项目资金以企业自筹为主,充分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
2.对准予立项的揭榜挂帅制项目,按不高于核定揭榜额三分之一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对立项的揭榜挂帅制项目,纳入县级科技计划管理。
五、其他事宜
1.揭榜挂帅制项目发榜方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抓好项目执行和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实施项目以揭榜方自我管理为主,足额配套研发自筹资金,积极推进项目实施。项目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评估验收。
2.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在科研项目申报、资金支持,获得奖励等方面予以限制;对故意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县科技局 马翠萍
联系电话:0936-6631602 13993607018
中共高台县委组织部 高台县科学技术局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