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批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牧医〔2023〕56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局按照2024年下达高台县粮改饲项目资金、分配粮改饲面积、收贮量任务指标,由各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进行基础数据调查统计,县级部门核查确定。对存栏100头(含100头)以上的肉牛、奶牛养殖场(企业)、农户,且具有1000 m³以上永久性青贮窖的32户实施主体确定为2024年第一批粮改饲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2024年第一批粮改饲的面积和收贮量任务,补助资金按奶、肉牛存栏数量确定。现将确定的32个实施主体及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相关情况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6日。
三、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36-6621619
邮 箱: 695835105@qq.com
地 址:高台县农业农村局三楼303室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