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及《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高政办发〔2022〕39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经初步审核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郑维义等6名同志(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发现公示对象不符合政策规定等问题,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调查核实。若不存在问题,将按有关政策规定到经办银行按程序办理贷款业务。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反映地点及举报电话:
地点: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室
举报电话:0936-6621530 0936-6620987
附件:高台县2024第四批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创业担保贷款人员名单.pdf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