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65号)精神,现将高台县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43户企业名单和返还金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等问题,可以向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9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0936—6621530 6630363
附件:高台县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二批).pdf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