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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朱成东《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的公告

来源: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10-1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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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权利人《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朱成东遗失坐落于高台县东城河路承宝商住楼1号楼一单元401室房屋所有权证书一本(证号:高房权私字第09533号,面积:111.17平方米),现予以声明并办理该权证注销及补办手续。

权 利 人:朱成东

坐    落:高台县东城河路承宝商住楼1号楼一单元401室

证    号:高房权私字第09533号

联系地址: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60窗口

联系电话:0936-6633411

高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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