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精神,县自然资源局拟将一宗罚没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向社会公开招租(临时利用),请有意向的单位或者个人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土地情况
国有土地2347.21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使用权。具体位置:南华工业园区。
二、参与竞租条件
参与竞租者必须严格按照所从事行业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违背的行业;不得在竞租范围内新修永久性建筑物;竞租人对地上修建的临时建筑物租期满后不得要求招租人任何补偿。
三、约定条件
(一)出租期限:临时利用期限为5年,竞得者有优先续租权。
(二)付款方式: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以《土地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
(三)竞租底价及竟得条件:竞租底价为1万元/年,确定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四)竞租人主体资格:法人、具有独立承租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4日下午18:00止。
地点:高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高台县城关镇湿地新区455号)
(六)竞租人报名时应向招租单位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5日下午3:00
地点: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八)竞标方式
本次开标采取现场唱标、填写暗标的方式,价高者得,若出现最高出价相同的,则再行组织一次暗标竞价,但不得低于第一次出价,直至竞出最高价。只有一人报名时视为该人按底价中标,不再竞价。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妮 联系电话:0936-6625800)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