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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全面完成2021年参保资助工作

来源:高台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赵秀芳 发布时间:2021-01-20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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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参保资助是政府为了切实减轻农村困难群众参保缴费负担而实施的一项医保扶贫惠民政策,对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城市全额保障对象、城乡孤儿(含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按每人28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对农村低保二、三、四类对象、城市差额保障对象、2020年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含已脱贫和未脱贫人口),按每人1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参保资助真正体现了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原则,让城乡困难群众可以及时充分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障,让困难群众的住院看病负担真正减下来。

为了扎实做好城乡困难居民参保资助工作,县医保局加强同各镇、税务、扶贫、民政、银行等部门协作,信息共享,认真比对参保缴费信息与困难群众信息,并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汇报。至目前,对我县14795名城乡困难居民参加2021年基本医保进行了全面资助,资助金额180.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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