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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救助放飞一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燕隼

来源: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陈少阳 发布时间:2021-08-30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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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上午,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接到市民电话,说自家孩子在合黎镇六一村姥姥家的葡萄架下发现一只像猫头鹰的鸟。得知该鸟系国家保护动物后,该市民立即将“猫头鹰”送到了县野生候鸟救助站。

经确认,这只“猫头鹰”名为燕隼,为小型猛禽类隼科动物,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于翅膀受伤,不具备飞行能力,工作人员及时对燕隼受伤部位进行消毒处理。经过近10天的精心救治、喂养和观察,雁隼各项生命体征已完全恢复正常,已于8月23日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随着高台县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和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提高,保护野生动物已成为广大群众的一种共识和习惯。至目前,全县今年已救助放归国家保护野生动物13只(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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