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5月9日,由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张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本县南山烈士陵园和周国厚散葬墓迁葬项目进行验收督查并召开座谈会。
2021年7月,高台县检察院在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本县一散葬烈士墓存在管护缺位的情况,南山烈士陵园纪念碑风化严重、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利于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为进一步推动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管理能力,检察机关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多次召开磋商会、推进会,对散葬烈士墓迁移和烈士纪念墓碑修缮管理保护工作进行沟通交流。经多方努力在征得烈士家属同意下,零散烈士墓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迁移至南山烈士陵园安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申请争取100万元专项资金,建设整修烈士墓11座、烈士纪念碑14座,陵区场地平整换填土方1900立方米,架设绿化供水管网2576米,完成绿化面积5800平方米,整个陵区面貌焕然一新。
下一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沟通协作,形成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合力,常态化推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为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打造红色文化名城,建设绿色生态家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