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高台县教育党工委组织开展了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解读培训,邀请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作了专题解读。
培训主要从《意见(试行)》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正确理解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制度设计及怎么理清理顺党组织与行政、集体与个人、书记与校长三个关系四个方面深入解读了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在培训会上,县教育党工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及省市县委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好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要持续强化政治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突出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定不移把正确政治方向落实到“办有温度的教育,打造有灵魂的学校,培养有情怀的校长教师,培育有德才的学生,赢得有希望的未来”的具体实践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中。要持续完善决策规则,结合各自学校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工作职责、党组织会议和校务会议事规则,切实规范党组织会议和校务会议事内容、议事程序、会议决议执行办法等议事规则和运行体制,突出党组织会议的最终决策权,切实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确保全县教育教学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高质量发展。
教育局班子成员、局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各股室负责人,各校(园)党组织书记、校(园)长,分管副校(园)长,各民办幼儿园负责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