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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高台在行动】高台:发挥药店“哨点”作用 织密疫情防控网

来源: 作者:张亚美 发布时间:2022-09-15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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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多举措狠抓零售药店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发挥好药店的监测预警“哨卡”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滨河路的一家药店,工作人员对每位前来购药的市民都详细询问,并认真做好登记。同时,该药店切实按规定做好销售退热类、止咳类、抗病毒类、抗菌素类等“四类药”登记上传工作,加强发热人员核查筛查、上报处置和精准防控等措施,严防传播风险。

药店负责人 张琴琴:“对进店顾客需做到一扫三查,一扫是金张掖快办场所码,三查是查顾客体温、健康码以及行程卡,并对顾客购买四类药品时,要查验顾客48小时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同时将该信息推送至相应的社区群,做到有根可查,有源可溯。”

在另一家药店,记者看到,醒目位置均张贴场所码和佩戴口罩提示,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等防疫宣传标识标语。药店入口处设立消毒区,酒精、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一应俱全。对于进店顾客,药店安排专人进行引导,严格落实“一米线”排队、佩戴口罩、查验场所码、体温测量等措施。

药店负责人 庄 宏:“我们每天都会对我们全店的工作人员进行晨检制度,一天会进行三次的地面和货架的消毒和擦拭,进来顾客购药之后我们也会重新对台面进行消杀处理,以确保顾客的身体安全和用药安全。”

药店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场所,是群众购买药品的主要渠道之一。连日来,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对零售药店进行了重点排查,突击检查各药店消杀记录,药品购买登记表,针对细节落实不到位的药店,责令其立即整改并给予指导意见,督促其充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


县市场监管局干部 樊 婷:“将日常监管与防控巡查相结合,督促各药店从严从细落实“六必须”要求,并在店内醒目处张贴“四类药”销售流程,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全力以赴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严格落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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