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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三心合力,建强用好团的工作力量

来源:共青团高台县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0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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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共青团引领、服务、凝聚广大青年的职能作用,结合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团县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印发《高台县全面加强全县共青团干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创新团干部选拔使用和约束激励机制,打破身份壁垒,进一步选好、管好、用好基层共青团的生力军和突击队。

“精心选”,多渠道选拔配备干部。根据编制、岗位需求,通过公开遴选、择优转任、社会选聘、挂职兼职等多种路径,不拘一格从严选拔政治上强、有事业心、业务素质过硬的优秀青年人才进入团的工作骨干队伍。优化团县委书记班子结构,按照“1+1+2+2”的方式配备团县委书记、专职副书记、挂职、兼职副书记,从社会化渠道聘用2名专职团干部。探索建立镇团委班子配备机制,按照“1+1+2”的方式配备镇团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兼职副书记29名。不断夯实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结合村(社区)团组织换届,选配118名“两委”班子中的年轻成员、19名青年骨干或专职化文书、18名乡村好青年兼任村(社区)团支部书记。全面推行实施村(社区)团支部“第一书记”或团建指导员机制,选派138名镇联系村(社区)优秀年轻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村(社区)团支部“第一书记”或团建指导员。创新开展聘任高台籍在校大学生兼任镇团委兼职副书记(校园引才志愿者)工作,通过线上招募、面试、岗前培训等程序从高台籍在校大学生中选聘镇团委兼职副书记26名,聘请54名大学生担任校园引才志愿者,切实将社会青年人才吸纳进团的干部队伍,实现人才引流、资源回流和壮大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双赢”局面。

“用心管”,多途径培养锻炼干部。结合全县共青团组织特点,管好用好团的干部。制定《共青团高台县委挂兼职团干部考核办法(暂行)》,根据岗位设置,分层分类设定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奖惩办法,加强对不对应行政级别选配的团县委班子成员和挂(兼)职团干部及其他工作力量的平时考核。联合县委组织部印发《高台县全面加强全县共青团干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团干部选派配备、日常管理、综合考核、纪律要求等要求,不断强化团干部队伍建设。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将团干部年度工作评价结果与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等挂钩,不断增强工作实绩刚性约束。制定《高台县大学生兼任镇团委兼职副书记管理办法》《高台县校园引才志愿者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定期召开线上会议掌握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团内述评+乡镇点评+其他”的考评机制,加强对大学生镇团委兼职副书记(校园引才志愿者)的考核管理,帮助大学生在服务家乡发展的同时,提升自身实践能力和水平。

“放心用”,多方面激励使用干部。探索建立基层团干部岗位激励、薪酬激励、发展激励等多种激励机制,改革以来推荐1名团县委兼职副书记、1名团办青年社团负责人担任市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团县委机关4名专(挂)职团干部和4名基层团干部依程序提拔使用,52名团干部被团县委、团市委及以上单位表彰奖励。持续完善《村(社区)团支部书记工资报酬(岗位补贴)考核发放管理办法(暂行)》,由各镇团委通过“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发放,在提升乡镇团委话语权的同时,进一步激发村(社区)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将村(社区)团支部书记纳入后备干部培养,切实激发工作积极性。实施高台学子“青雁归巢”计划,对新选聘的大学生镇团委兼职副书记(校园引才志愿者)通过免费参加就业指导、政策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政务实习、创新创业项目辅导等政策激励,激发他们立足岗位、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贡献度和服务责任感。

通过创新选拔选配团的工作力量,一方面打破传统模式,把优秀青年人才吸纳进了团干部队伍中,壮大了基层团的工作力量;另一方面将团的工作力量选配与党的青年人才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完善选用激励机制,增强年轻干部的工作激情和责任担当,为基层团组织注入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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