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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 作者:郇德飞 发布时间:2023-10-30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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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高台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践行“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不断健全完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体系,统筹文物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文化条件。

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文物安全放在首位,成立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依法划定国保、省保以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健全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县、镇、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定期开展常态化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检察、公安部门持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活动。先后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5875万元,组织实施骆驼城遗址抢险加固、许三湾城及墓群抢险加固、防洪治理、环境整治以及保护性设施建设等国保单位维修工程8项,实施地埂坡和羊蹄沟城址保护标志警示标识树立、阎维家族墓和红山魁星楼保护修缮等省保单位文保工程5项。全面完成汉明长城等重要文物保护标志、界桩树立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建成全省第一家县级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修复室,馆藏纸质、木器、铜器、丝织品等可移动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文物保存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文物保护利用、重要展览成为媒体和社会持续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文化传播影响力和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群众文化获得感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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