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台县救助了甲辰龙年第一只猛禽。该鸟爪利嘴尖,疑似鹰,经过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最终鉴定,被救助的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尾海雕。
2月17日16时许,高台董振堂红军小学六年级学生张辰在湿地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鸟,便请求家人联系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该站立即派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救助。经现场查验该鸟无明显外伤,张辰便协助工作人员将其送至县野生候鸟救护场观察治疗。
据了解,2023年高台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共救助野生动物 28只(次),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草原雕1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天鹅、红隼、鹅喉羚等共计17只,“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动物白鹭、夜鷺、丘鹬等共计10只。今年以来,共救助草原雕、白尾海雕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只,红隼、苍鹰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只。随着全县生态环境日益改善,群众爱鸟护鸟意识逐步提升,护鸟机制逐步健全,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在此“安家”。
温馨提醒:如发现受伤或被困的野生动物,请及时报告公安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等部门,尽量不要与动物直接接触,防止误伤或被抓伤、咬伤。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均是违法行为,如发现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