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药品经营秩序,严格落实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政策,着力提升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能力,提高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今年4月份以来,高台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发力,多措并举开展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工作。
“专题约谈”靠实执业药师安全责任。组织召开零售药店质量负责人专题约谈会议,持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签订承诺书,要求各药店不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不擅自变更执业药师执业单位,承诺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正确履职,全面提升零售药店规范化管理水平。
“集中宣贯”提升执业药师敬业责任。举办全县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班,对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重点任务,以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规范性要求进行了专题培训,强化了执业药师从业的敬业意识和责任意识。
“互联网+”监督执业药师在岗履职。为从根本上遏制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不到岗或在岗不履职、不凭医师销售处方药情况的发生,全县零药店安装“零售药店药师在岗监管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可按层级通过电脑或手机终端对本行政区域内各个零售药店药师在岗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执业药师挂虚职、与监管人员捉迷藏的行为得到彻底根治,至目前,全县77家经营处方药的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率、在岗率达100%。
“督查检查”促进执业药师尽职尽责。严格对照GSP要求,核查零售药店进货渠道、票据管理、分类陈列、储运条件和质量管理记录,检查企业质量体系规范有效运行情况;查验人员花名册、出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处方审核签名笔迹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授权登录管理,执业药师注册证注册地址与实际执业地址等多途径多方式,查证执业药师到岗履职情况,共检查零售药店73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对未开具销售凭证销售药品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