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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台县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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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24001/2018-67984
文号
高政办发〔 2017〕50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4-26 16:12:00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高各单位:

《高台县“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已经2017年4月19日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高台县“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医药发展的方针政策,全面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根据《甘肃省“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张掖市“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县中医药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在加强中医药体系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人才培养、提升科研水平和中医药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健康高台”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中医药发展政策持续完善。

坚持中医药特色发展之路,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快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从项目、资金、服务能力、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扶持力度。县级公立医院中医床位补助较西医床位提高1.5倍,城镇医保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10%、报销比例提高10%,新农合中医药服务报销起付线降低30%、报销比例提高20%;将符合条件的中成药、中药饮片、院内中药制剂及利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地产中药材和单验方治疗常见病多发病费用纳入城乡医保全额报销,村卫生室中医药一般诊疗收费标准由3元提高到6元、乡镇和社区卫生机构由5元提高到10元,新农合分别报销100%、90%。

(二)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内设中医药管理科(股),妇幼保健、疾控、卫生综合监督机构均成立中医科和中医管理科。建立了中医和西医临床科室双向转诊制度,县人民医院加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牌子,中医床位占医院总床位数的11%。县中医医院完成整体迁建,新建业务用房2.6万平方米;11所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了标准化中药房改造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城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以上的镇卫生院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所有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县、镇、村三级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三)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1.服务数量明显增长。2015年,全县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中医门诊量15.4万人次、出院0.49万人次,分别占总门诊人次、总出院人次的28.84%、23.23%。其中:医院中医门诊11.6万人次、出院0.45万人次,乡镇卫生院中医门诊3.8万人次、出院400人次。较2012年相比,医院中医门诊人次、出院人次分别增长9.5%和12.6%,乡镇卫生院中医门诊人次、出院人次分别增长5.6%和13.5%。全县中医医院门诊中药处方占总处方的比例达58%,综合医院中医参与治疗率、重症抢救中医参与率均达80%以上。县、镇、村及社区医护人员普遍掌握了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和6项食疗保健技术。

2.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全县建成省级重点专科3个、市级重点专科6个、县级重点专科12个。创建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和“甘肃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全县10个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先后创建为甘肃省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

3.人才队伍逐年壮大。加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先后引进本科以上中医药人员21名,招录10名中医药专科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将4名有一技之长的民间中医药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遴选20名中医药人员赴外进行了3个月以上进修培训,累计举办“西医学中医”和“中医学经典”培训班5期,培训各级临床医师536人次。首批县、镇、村三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出师人员24人,第二批33名继承人正在培养。评选省级名中医1名,省级基层名中医2名,省级乡村名中医4名,市级名中医10名,全县中医药人才梯队初具规模。

4.发展氛围日趋浓厚。着眼于提升群众中医药保健意识,在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别实施“369”健康咨询工程、“村级三件事”、健康教育巡讲等工作,大力宣传普及中医药保健养生、科学就医、中医药文化等知识,全面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县、镇两级开展健康教育巡讲600余场次,电视台循环播放《养生堂》等健康题材节目72期,举办健康沙龙培训7820场次,印发健教宣传材料50万余份,发放健康工具包4.56万个,全县健康文化墙面积每百人达2.1平方米,每户“1袋10册”宣传材料实现全覆盖,成功举办“中医送温暖、健康进乡村”等大型科普宣传活动。

(四)中医药产业发展初具规模。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农业部门积极扶持地产中药材的种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建成了惠尔康中药材、沃野孜然等5个中药材专业合作组织。2015年落实中药材种植面积17807亩,其中:甘草4588亩、黄芪1530亩、麻黄740亩、孜然10949亩,中药材年总产量996万公斤。林业部门充分利用荒漠沙地引进锁阳、肉苁蓉、沙棘、文冠果、黑枸杞、大枣等中药材进行科技实验示范,建成许三湾、梧桐、墩仁等示范点3个,种植面积10000亩。旅游部门将中医养生旅游作为旅游产业发展的重点内容,纳入了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大湖湾生态新区建设规划。教育体育部门将太极拳、养生气功等作为全民健身推广项目广泛推广,连续2年承办了全省健身气功交流展示活动,并于2015年成功举办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甘肃启动仪式。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中医药发展处在战略机遇期、能力推进期、服务拓展期和机制完善期,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一些困难挑战。党的十八大提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明确提出要“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要求,强调要“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国务院印发实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将中医药发展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这些顶层设计都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同时,还面临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医药工作依然存在财政投入不足,中医药补偿机制尚需强化;二是中医药专业人才短缺、质量不高,高层次的学术带头人和优秀的基层中医药人才相对匮乏;三是县中医医院的中医药特色优势彰显不充分、核心竞争力不强,重点专科内涵建设亟待加强;四是县人民医院中医药工作开展薄弱,有影响力的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三、总体思路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中西医发展并重,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统筹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发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推进健康高台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惠民。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中医药成果惠及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需求,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保证人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2.坚持继承创新、突出特色。坚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把继承创新贯穿于中医药发展,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着力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3.坚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改革完善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市场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激发中医药发展的潜力和活力。

4.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促进中西医结合,在开放中发展中医药。统筹兼顾中医药发展各领域、各环节,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中医药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县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加突出,中医药服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产品种类更加丰富、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相对合理,中医传承成效明显,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持续提升,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实现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巩固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

1.强化县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中医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置及人才培养工作,坚持中医办院方向,建成中医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强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和区域中医医疗、技术指导中心及临床教学、科研基地。到2020年,县中医医院二级甲等医院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建成县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发挥中医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县中医医院床位使用率达到90%以上,诊疗人次占全县医院年总诊疗人次比重、出院人数占全县医院总出院人次比重均达30%以上。探索改进中医医院服务模式,建立完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评审评价体系,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队伍建设和设备配置,不断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

2.加强县人民医院中医药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3年版)》的建设规划,县人民医院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在人员配备、科室设置、业务开展等方面形成中西医结合的医疗优势。2020年,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务人员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助理)医师比例≥3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10%,中医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比例达20%以上,门诊中药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15%,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7%,实现省级复的审达标。县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儿科和中医妇科。

3.强化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建立国医馆(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杂症防治中的特色优势,加强非中医类医生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针对基层常见病种,推广实施中药验方。到2020年,全县所有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80%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的比例达到40%以上。

4.促进民办中医医疗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中医类医院,大力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和护理院,支持提供中医特色的老年病等服务。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二)持续推进中医药改革与创新

1.深入推进县中医医院改革。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强化中医床位财政补偿倾斜、医保和新农合对中医药服务的报销优惠、中药饮片不实行零差率销售等既定中医药扶持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配合省、市、县相关部门及时落实调整后的名中医挂号费及部分中医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县级医院250+n和镇卫生院50+n个病种中西医同病同价新农合定额补偿政策。积极探索在公立医疗卫生绩效评价体系和总体框架下,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关键指标的县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2.创新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模式。推动县中医医院医疗工作重心从疾病治疗向健康维护转变,积极探索建立融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于一体的全链条式医院发展模式,涵盖医院、社区、家庭的延伸服务模式,多专业联合诊疗服务模式和多种中医药方法综合应用的治疗模式,加快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与实践。深入推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创新学科共建共享等办医形式,加大县中医医院与省市级中医医院合作力度,鼓励县中医医院与镇卫生院探索开展县镇一体化服务,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纵向流动。

3.大力加强专科专病建设。启动实施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遴选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的重点专科、优势专科或特色专科作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进行建设,重点加强皮肤病、肾病、脑病、骨伤、肝病、肺病、脾胃病等常见病、疑难病防治和治未病研究,积极开展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不断创新中医诊疗方法和防治手段,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到2020年,全县新列建2个以上市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专病),2个以上中医重点专科列入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创建行列,建成5个左右的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

(三)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1.切实加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增加中医药健康管理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比重。积极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为孕产妇、重点人群、慢性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服务。积极推行残疾人中医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开展以预防性中药、传染病防治、卫生应急为主的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2.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加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康复科室建设,加强中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和辅具服务。建立县中医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机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广中医康复技术,提升社区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让群众就近享有规范、便捷、有效的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3.加快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健康促进模式改革,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县中医医院和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所有镇卫生院设立治未病室(站),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70%以上的村卫生室开展中医健康干预服务。宣传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导引等中医养生运动,强化中医养生保健管理。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实现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开发引进、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畅通人才流动通道,构建人才交流信息平台,形成人才高效配置、自由流动的制度环境。一是建立中医临床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以“5+3”(5年中医学本科教育+3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主体、以“3+2”(3年中医学专科教育+2年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标准化、规范化中医临床人才培养体系。二是培育和引进中医药领军人才。充分发挥中医药学术、技术带头人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依托重点学科、名老中医药专家和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等资源,培养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团队。至2020年,全县培养和引进县级以上中医药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少于5名。三是培养城乡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加大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和中药师培训工作力度,全面完成中医药四级师承教育任务并不断扩大教育范围。2020年,全县中医药人员培训率、新进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中医临床医师接受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率、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中医药继续教育覆盖率均达100%。四是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3年内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新一轮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100%,并将有一技之长的农村中医药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五是完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推动县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鼓励中医专家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加大对各类中医药技术创新人才的奖励,继续开展“市级名中医”、“基层名中医”等评选,做好省级和全国名中医评选申报推荐工作,逐步完善中医药人才褒奖激励机制。

(五)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全县公立医院与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实现全覆盖,县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老年病床占医院总床位数的10%;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集医疗、护理、康复、居住等为一体的养老院或康复医院;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设老年病房、家庭病床、老年护理病房、医养结合型病房,广泛应用中医药技术,解决好老年人看病、保健、康复、养生等问题;鼓励县级公立医院积极参与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在社区设置中医馆(堂),与区域内养老机构建立医养协作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建立预约就诊、转诊绿色通道,逐步构建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六)发展中医药生态养生保健旅游

以张掖市创建省旅游文化体育医养融合发展示范区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张掖市旅游文化体育医养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充分利用湿地自然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大湖湾生态康养旅游精品线路,打造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特色基地,建成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中医养生保健基地,逐步构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支持企业开发优质、安全、养生的保健食品、保健药品、保健用品和药膳美食等可体验、可消费养生保健旅游系列产品,加快养生保健产品进景区、进宾馆、进餐馆、进乡村步伐,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年龄、不同层次游客的消费需求,推进中医药养生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

(七)发展中药材及药菜种植等产业

加大对中药材种植的扶持力度,把中药材种植作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重点,并纳入退耕还林、沙地治理、小流域治理、生态屏障保护等项目支持范围,采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大力发展订单种植,重点在沿沙、沿山片区建设板蓝根、甘草、黄芪、柴胡、孜然、肉苁蓉、枸杞等特色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积极培育发展中药材产业链。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面推行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技术规程,促进中药材种植业绿色发展。加强中药材及饮片质量监督,打造精品中药材,推动中药材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药菜两用蔬菜加工产业,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围绕药菜两用蔬菜开发相关产品,提高药菜两用蔬菜附加产值。

(八)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发展

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构建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等健康档案于一体的医疗信息共享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跨医院的中医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完善中医药信息统计制度建设,建立全县中医药综合统计网络直报体系。

(九)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与促进

依托全县中医药服务网络,不断拓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渠道,通过制作出版中医药科普宣传影视作品、组织开展有影响力的中医药论坛、持续实施“村级三件事”工程等途径,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提升城乡居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推进县中医医院和中医药服务机构的文化建设,在办院理念、医院管理、人才培养、诊疗活动、建筑风格和服务品牌塑造等方面体现中医药特色,使之成为弘扬和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营造中医药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镇建设中医药文化科普馆,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传播中医药健康理念,带动和提升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依托县中医药学会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和高等院校深入开展交流合作,通过组织学术交流活动,扩大县域中医药文化的影响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体责任,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中医药工作机制。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各相关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合力,确保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卫生计生部门要逐步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投入,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完善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落实鼓励中药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支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和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将中医药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范围。

(三)完善政策保障。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加大对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中药产品的供应保障、定价报销、宣传培训和临床应用等工作力度,促进中药的合理使用。加强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的成本核算,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

(四)强化行业监管。加强中医药监督体系建设,成立县中医药管理机构,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加强中医药监督队伍建设,充实配备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业务教育和廉政教育,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中医中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中药行为。

(五)严格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规划目标任务和整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拟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序推进中医药建设发展。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定期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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