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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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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1/2019-00133
文号
高政办发〔2019〕6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9-08-12 12:00:00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县应急管理局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批转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


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强化执法人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责任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全面排查和整治安全生产领域问题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和原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以及《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发挥依法治安的强大震慑作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安全生产步入法治轨道,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二)突出重点原则。根据县应急局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情况,结合阶段性任务及季节特点,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和频次,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

(三)提高效能原则。根据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要求,结合县应急局现有的执法力量、装备条件, 按照行政执法“双随机”要求,合理安排执法检查人员,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

三、适用范围

(一)监督检查。本计划所称监督检查专指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深入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其执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相关规定的情况,并据以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的行为,或据以督促下级政府或其他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为。

(二)行政执法机构。本计划所称行政执法机构是指县应急管理局各具有执法职责的业务队室。

(三)行政执法人员。本计划所指行政执法人员指符合《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条件,持有省政府统一印制有效的《甘肃省行政执法证》的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不低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册人数的80%。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县应急局现有在编且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执法人员12人,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年度实际执法人员县级部门按在册人数(15人)的80%计算为12人。2019年全年共365天,双休日104天,法定假日共计11天,全年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天,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12=3000天。

(2)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根据前三年实际情况平均数测算得出约为997天)

①实施行政许可;

②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等事项;

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⑤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⑥其他执法工作。

(3)非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根据前三年实际情况平均数测算得出约为542天)

①机关值班;

②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③病假、事假;

④调研、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

⑤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⑥参加党群活动;

⑦其他非执法工作。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3000-997-542=1461天。

四、检查计划和内容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的计划检查包括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随机抽查,以重点检查为主,合理确定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比例。其中:

(一)重点检查

(1)重点检查范围:根据全县生产经营单位现状,计划将全县23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含试运行企业、在建项目)、1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6户烟花爆竹专营店、10户非煤矿山企业、21户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重点工贸企业,共61户生产经营单位列入2019年度重点监督检查,占全年监督检查企业数的44%(名单详见附件)。

(2)重点检查频次:全年对列入重点监督检查的67户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不少于两次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是否复查。

(3)重点检查内容:查阅被检查单位遵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本单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规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下列相关资料:

①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记录。检查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组织与实施的决策部署、工作制度、安全管理活动以及投资人安全投入的记录等;

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配备及其履行法定职责形成的记录或文书、台账和有关档案等;

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配套制度、操作规程建立以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考核组织建立、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公开与奖惩等;

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被检查单位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对从业人员班组、车间、单位三级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和新职工、派遣工、实习生培训以及对新设备、新工艺操作等培训的时间、人员、内容、考核及培训效果等如实、详细记录等资料形成的档案、台账;

⑤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检查被检查单位包括建立岗位、班组、车间、安全管理机构、单位负责人的隐患排查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排查发现隐患的告知和报告及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治理等全过程记录情况,查验单位及有关人员资格资质证件、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与运行、新(改、扩)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项目外包、交叉作业、经济政策(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危险物品管理、有关场所和设施设备警示标志、重大危险源监控、委托中介机构评价及鉴定等管理活动形成的行政许可和批准文件、合同安全约定、决策和检查记录、财务凭证、报表及档案等;

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措施。检查企业遵守法律规定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应急组织或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培训,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与县级以上政府应急救援预案衔接、演练,应急设备、物资准备及维护保养,事故报告和救援,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情况形成的记录、文件、台账、档案等资料;

⑦抽查必要的作业场所。对被检查单位的有关作业场所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检查,并与其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资料进行相符性比对查验。

(二)一般检查

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一般检查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含未列入重点检查单位的第二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示范企业);

(2)其他应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全年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不低于90户,占全年监督检查企业数的56%。由相关队、站、室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

(三)随机抽查

2019年度随机抽查主要以督查方式实施,做到随机抽取被督查单位、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并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部门移送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随时进行检查。

五、检查方式及检查结果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及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对高危行业企业监督检查时可邀请相关安全生产专家参与。

监督检查结果应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及其它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对企业开展检查应及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

(二)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及时下达书面整改指令;

(三)对整改指令复查的,应制作复查意见;

(四)对检查和复查发现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五)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

(六)应当依法提请人民政府决定关闭取缔的,应及时向人民政府书面报告;

(七)监督检查的相关信息应建立档案,并及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

(八)对监督检查出的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集中通报。对存在问题严重、整改难度大的,及时向有关镇和部门下达《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议书》督促整改。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确保监督检查计划严肃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是应急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重要措施。依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明晰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的有效举措。经县府同意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因上级监管工作部署和不可预见等因素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及时报告;因工作需要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由相关队室书面提出具体调整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提交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施行,并形成正式文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10%,或者监督检查单位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20%,以及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作出变更的,应当重新核定相应工作量,并经局主要领导批准,重新报县政府办公室批准后向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二)制定方案,务求执法工作实效。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时,应当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计划落实进度表、监督检查表。对镇或行业领域存在的、需要多个部门联合整治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以县安委办名义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联合执法。

(三)严格执法,在执法中热情服务企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根据行业职责分工,由相关业务队室具体对应实施,坚持“安全为发展服务,寓服务于执法之中”的理念,严肃认真地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在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同时要满腔热情地指导、辅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落实责任,加强执法工作监督力度。加大安全生产案件查处的监管力度,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程序、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等环节进行仔细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台账,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行“回头查”,加大复查整改力度。

(五)积极创新,强化监督检查信息化手段。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队室应当及时将执法人员信息、监管对象信息同步录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并开展监督检查计划网上填报等工作,积极利用安全生产“两微一端”对监督检查进行宣传报道,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宣传普及,做到以信息化推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有效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八项要求”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强化廉洁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和意识,自觉慎用手中权力,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强有力的措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充满活力”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


附件

2019年度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单(67户)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含试运行企业、在建项目)(23户)

1.中石油高台经营部骆驼城加油站

2.富汇农场加油站

3.中石化暖泉加油站

4.高台县洁源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洮河加油站

5.中石油高台经营部元山子加油站

6.高台县安信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滨河新区加油站

7.中石油高台经营部东关加油站

8.中石油高台经营部先锋加油站

9.中石油高台经营部黑泉加油站

10.甘肃中油交通油品有限公司高台服务区子母加油站

11.高台县众恒油品有限责任公司七坝加油站

12.甘肃九天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13.高台县众信制氧有限责任公司

14.高台北坡盐业有限公司硫化碱厂

15.甘肃秦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6.甘肃奥得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7.高台县永鸿染化有限公司

18.张掖煜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19.甘肃豫中明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张掖耀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1.张掖恒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2.甘肃清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3.高台中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专营企业(7户)

1.高台县瑞祥烟花爆竹经销有限公司

2.高台县华瑞烟花爆竹店

3.高台县东城烟花爆竹专卖店

4.高台县喜洋洋烟花爆竹专卖店

5.高台县吉庆烟花爆竹专卖店

6.高台县丰华烟花爆竹专卖店

7.高台县同庆烟花爆竹经销店

三、非煤矿山企业(10户)

1.高台县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2.高台县宏源氟石有限公司合黎萤石矿

3.高台县宏源矿业公司尾矿库

4、高台县垣泓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

5.高台县新福矿产品有限公司

6.高台县合黎六四采石场

7.高台县中海矿业有限公司合黎山扎子口建筑用石料矿

8.高台县萤石有限公司柳墩西建筑用石料矿

9.高台县建东石料场

10.高台县万里砂石场

四、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工贸企业(21户)

1、高台恒泰新型节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高台县和泰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3、高台县丰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4、甘肃巨鑫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高台县陇康源有限责任公司

6、高台县奇正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7、高台县福祥机械制造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8、高台县金康脱水蔬菜有限公司

9、高台县兴农牧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高台县天鸿生化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1、高台禹禾高效农业节水灌溉设备有限公司

12、甘肃大漠紫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3、高台县宏丰蔬菜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14、甘肃旺达绿禾肥业有限责任公司

15、高台县晨翔农膜制造有限公司

16、高台县诺克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7、中央储备粮高台直属库

18、高台县种子公司

19、甘肃荣升枸杞产业有限公司

20、高台县宏晟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21、高台县福安生物质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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