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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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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24001/2020-00117
文号
高政办函〔2020〕4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0-09-07 09:47:46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高有关单位:

《高台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


高台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高台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协调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合理布局城镇体系、产业园区、公共设施等各类空间要素,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机制,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促进我县生产环境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环境山清水秀,为全县创新发展和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以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总体目标,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基础上,发挥主体功能区基础制度作用,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精准落地;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明确各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空间规划体系,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特点、体现本地优势和特色,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和管控规则,落实空间用途管制,明确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总体战略,确定规划目标和总体格局,对接好“十四五”期间和2035年中长期重点建设项目,为提升空间治理能力和效率,科学管控国土空间、服务城乡规划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国土空间规划支撑,为我县自然资源保护、各类开发建设、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各层次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提供基本依据。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底线约束,绿色发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科学划定各类控制要素界线,坚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控制增量、盘活存量,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国土空间功能和布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增加开敞空间和公共活动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水平的标准。

三是坚持城乡融合,区域协同。立足协同发展、科学谋划高台发展目标和成长坐标。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对全域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实施总体控制,促进中心城区均衡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促进县域城镇空间协同发展。

四是坚持多规合一,全域覆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融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将各类相关专项规划叠加到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全域“一张图”和“一个平台”。

五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在把每一寸国土规划得明明白白的同时,适度考虑未来发展空间和不确定风险,深入研究规划底线约束的刚性和用途管制的适度柔性之间的关系,明确差别化管制的规则和标准。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从本地自然禀赋、人文特色和发展阶段出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对不同的城乡空间提出差异化指引要求,强化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分解传导和考核,鼓励规划“留白”,留有弹性空间。

六是坚持多方参与、科学决策。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组织方式,坚持落实责任、部门协同,坚持“开门编制规划”,强化规划全过程公众参与,扩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程度,不断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提高规划科学决策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规划范围

高台县行政辖区全域国土空间。

(二)规划期限

2020年至203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规划主要内容

1.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依据市国土空间规划,在科学研判我县发展趋势、面临挑战的基础上,提出全县国土空间发展目标,确定县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明确各镇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等主要约束性指标。以“双评价”为基础,研究规划期内城市主要发展方向,界定中心城区范围,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明确城市用地构成和功能分区。明确县域范围内重点发展的城镇和村庄,构建规模合理、和谐宜居的县域村镇体系,科学划分村庄类型,优化村庄布局。按照全域覆盖、功能明确、便于实施的原则,明确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提出核心管控目标、政策导向与管制规则。向各镇分解各项管控指标,提出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布局要求。

2.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细化落实,将镇与县国土空间规划合并编制。确定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目标和格局,将“三条控制线”上图入库,落实到地块。落实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明确乡镇驻地用地功能结构,综合安排居住、产业、仓储、交通设施、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绿化等用地布局。

3.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建设。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统筹考虑其他调查监测成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作为空间基准,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对国土空间规划数据进行实时更新和动态维护。实现“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一致,形成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一张图”,建立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评估、预警的新方法和新模式。

三、规划编制工作内容

(一)开展基础调查。收集整理涉及我县的相关支持政策,以及相关部门和有关基础数据和已编规划,充分了解各行业、各地方现状情况、发展战略和目标、空间需求以及相关设想,广泛征求对县国土空间规划的意见建议,分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变化趋势、演变规律以及空间集聚分布特点,梳理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及与基础调查有关部门、单位)

(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操作导向,分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现实状况、趋势变化、结构布局、空间效益,总结特征和问题,编制评估报告,为提出具有可监测性的规划指标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三)开展“双评价”工作。按照国家关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充分考虑土地、水、生态环境等资源环境禀赋条件,统筹把握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客观全面评价资源环境本底状况,明确空间发展潜力规模及分布范围,科学评估既有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重要控制线划定情况,进行必要调整完善,为划定“三区三线”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

(四)开展现行空间类规划评估工作。对现行的《高台县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5—2030)》《高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等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为规划编制提供借鉴和参考。(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五)开展重大问题专题研究。深入研究涉及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为编制规划提供政策性、基础性支撑,专题分析对本地区未来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问题,积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前期研究,为编制规划提供政策性、基础性支撑。

1.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分析高台县区域资源环境禀赋条件,识别高台县生态环境、水资源、土地资源、大气环境、地质环境等要素因子,研判高台县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问题和风险,识别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和生态极敏感空间,明确农牧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合理规模和适宜空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2.现状评估与风险评估。从六个维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安全)分析高台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现状、成效、存在问题与原因,并对各空间类规划实施开展评估,判断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面临的形势,并提出本次规划需改进的方向建议。(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3.三线协调与优化研究。以“三调”数据为基础,结合实际,合理采纳当地诉求,结合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优化落实全国“五位一体”的国土空间格局,统筹协调生态、农业、城镇、矿产资源、自然及人文魅力空间,优化主体功能区布局,确定三条控制线的总体格局,提出三条控制线的规模、比例要求和协调重点,落实严格管控的政策要求。(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湿地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4.自然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专题研究。全面分析高台县产业发展历史、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变化,制定全域的自然资源保护政策和要求,并针对保护要求和等级制定自然资源的利用要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中增加了“增存挂钩”制度,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应当与盘活批而未供和处置闲置土地数量相挂钩,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数量较多和处置不力的地区,减少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专题研究。按照“加快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的国土空间治理思想,强化土地综合整治,提升生态功能保障,开展退化生态环境修复,合理利用和提升自然资源上线,收集、数字化和构建以下要素的空间数据库。一是恢复和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定量化分析水土流失、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降低、洪水调蓄等区域的重要性和受损程度;二是开展退化和污染生态环境的生态修复,分析人居环境需求、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等程度及其对人居环境的影响程度;三是合理利用和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定量化研究矿山地质环境、退化和损毁土地复垦和利用,森林、草地质量和提升空间,农用地整治潜力、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城镇低效用地整治潜力等。(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

6.现代农业发展与耕地保护专题研究。全面分析高台县各类存量用地的数量、布局、利用程度、使用权状况,划分存量用地类型。针对不同类型存量用地,坚持节约集约优先原则,找出存量用地盘活的难点和重点;客观评估存量用地再开发潜力,提出全域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总体目标、策略路径、重点方向和区域;提出和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重点区域、规模、时序和配套政策;明确“五未”(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低效用地分类处置的措施建议。(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7.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专题。研究全县水资源的保护利用情况,梳理现状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的情况。平衡全域水资源,划分水质分区和全域水源地保护区,制定水资源保护要求,以水定城,以水定产。(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8.乡村振兴发展模式与实施路径专题研究。研究全县不同区域农村发展现状,结合农业人口转移态势、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导向,研究乡村发展类型与特征,分析乡村振兴发展模式,提出符合区域特征的农村空间利用配套措施,从农牧村人口转移以及宅基地整理出发,开展农牧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测算,提出规划指引的实施路径等措施。(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

9.魅力国土空间战略研究。通过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历史文化、文化景观、社会经济影响、旅游建设和人群感知度等优质空间的梳理,建立未来魅力国土空间指标体系的预判。通过重新建立对接高台县文化旅游发展格局,明确重点发展区域、重点发展项目以及旅游交通、设施的区域配置格局,构建高台县高品质魅力国土格局,策划重点发展区域,落实高品质魅力国土空间中的建设项目,对重点发展区域进行项目引导与用地指标预留建议,提出其发展的引导措施。(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制定规划目标。根据国家、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标体系,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城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发展目标,会同县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目标指标体系,确定近期、远期、远景规划目标,并分解到各镇,确保上位规划指标逐级落实和层层传导。(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等)

(七)研究政策机制。会同县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适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的投资、产业、财政、税收、人口、自然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配套政策以及绩效考核等配套制度,研究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落实,研究提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保障及管理创新措施。(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审计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等)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启动部署及全面调研阶段(2020年9月—2020年10月)。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动员大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任务分工;确定规划核心团队和重大研究专题设置,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内容,确定专题研究承担单位;组织调研会,现场踏勘等多种调研形式,开展规划编制调研等活动,部署收集梳理有关基础资料,完善资料清单。

(二)“双评价”及专题研究阶段(2020年10月—12月)。开展高台县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研究、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国土空间规划开发保护现状评估等工作,摸清空间底数,梳理核心问题。拟定规划基本思路,开展重大专题和支撑专题研究,形成研究报告,明确成果要求、规划技术框架等,为规划编制提供支撑。

(三)规划方案编制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3月)。根据省、市国土空间规划对我县确定的目标定位和工作任务,提出我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与整治的总体战略、目标任务、总体格局、空间管控等。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科学有序统筹布局城镇、农业、生态等功能空间。完成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形成规划方案、规划文本、图集和数据库。

(四)意见征询和论证阶段(2021年3月—5月)。征询相关镇、县直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组织对各层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进行论证、咨询,充分吸收相关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细化扩充内容,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成果。

(五)规划审批阶段(2021年6月底前)。规划成果经社会公示、县政府审查,按法定程序逐级完成报批和备案。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台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组织协调本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编制的领导工作、对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决策。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相关部门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报批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下,积极配合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落实部门联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不是原有部门规划的简单拼凑,而是深度融合后的重构,是全域、全要素、全过程的规划。要关注实施评估,认清问题短板,明确解决路径;要关注现状普查,配合做好国土“三调”,全面摸清资源本底条件;要关注信息化技术应用,结合规划编制,同步建立数据库,搭建规划实施监测预警系统。各部门要通力合作,自上而下、自下而上、部门联动,共同努力做好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三)完善公众参与。秉承开门编规划理念,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企事业单位、市民等共同参与其中,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采取专家座谈、专题论证、问卷调查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发挥各级、各方面积极性,为形成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县域国土空间治理模式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四)做好舆论宣传。通过媒体、网络、听证会、展板等有效形式,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国土空间规划、参与规划、支持规划,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高台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高台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  龙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向  钧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作忠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万开明  县湿地管理局局长

           王振成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孟越祖   县财政局局长

         杨国辉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万更乐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林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程继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尹月香   县工信局局长

        侯 海   县民政局局长

    王 文   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局长

         蔺增加   县教育局局长

         黄文刚   县科技局局长

         盛兴荣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曹延鑫   县水务局局长

         尹  成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盛国锋   县交通局局长

    邢宗雄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邓 鹏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张爱善   县商务局局长

         寇俊红   县统计局局长

         尹晓荣   县气象局局长

    赵永亮   城关镇政府镇长

    周飞仁   巷道镇政府镇长

    陈振宙   合黎镇政府镇长

    刘发智   南华镇政府镇长

    樊明凯   宣化镇政府镇长

    石 晶   罗城镇政府镇长

    范中华   黑泉镇政府镇长

    陈世彬   新坝镇政府镇长

    赵自亮   骆驼城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万更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请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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