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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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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3/2019-00059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3-07-13 10:27:00
是否有效

一、主要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贯彻实施意见。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党委政府在扶贫开发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组织管理实施。负责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的维护管理;负责全县精准扶贫相关工作。

(三)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负责全县乡村振兴、农村小康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牵头协调全县农业农村领域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农村“三变”、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农牧业发展、产业化经营、农业机械化等方面的调查研究,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引导农牧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农产品的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县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农业生物安全。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指导农牧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相关工作。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牧、农机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国际合作项目。

(十五)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六)负责系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涉及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九)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人民东路社区东环路599号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77535  0936-6626729

负 责 人:许维龙  尹伟民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群、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信访维稳、纪检监察、工会、群团、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督查考评、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环境卫生、新闻宣传、劳动工资、机关离退休干部、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农业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人民东路社区东环路599号县农业农村局303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1619

负 责 人:孟祥旭

(二)农村股。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承担扶贫开发工作。牵头组织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人民东路社区东环路599号县农业农村局306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1001

负 责 人:谢玉兵

(三)政策股。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承担农业农村相关法规的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农业农村领域相关改革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有关工作。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人民东路社区东环路599号县农业农村局316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1619

负 责 人:邢磊

(四)产业股(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承担种植业、养殖业经济指标任务,起草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功能区划定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指导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一二三产业融合与产业对外合作、职业农民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科技创新、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落实惠农补贴政策。承担动植物重大病害防治和检疫防疫有关工作。承担农业抗灾救灾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人民东路社区东环路599号县农业农村局308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1619

负 责 人:王喜文

(五)项目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奖补、惠农补贴、农业园区创建、主导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项目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人民东路社区东环路599号县农业农村局313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1619

负 责 人:王金兵

(六)财务股。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系统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人民东路社区东环路599号县农业农村局311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6621619

负 责 人:施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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