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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对政协高台县十届二次会议2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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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29/2023-00092
文号
高城管发〔2023〕4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城管执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城管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3-09-13 09:41:32
是否有效

孙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维护与管理的提案”,县政府交由我局承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为彰显城市精致度,体现城市形象和品质,持续规范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的管理、运营和维护工作,努力改善城市共享电单车使用环境,提高共享电单车综合管理和保障服务能力,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监督与部署。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共享电单车管理办法,讨论优化管理办法,严格督促共享自行车和美团共享单车两家经营企业履行运营职责。要求企业从多方面加强车辆日常管控工作,定期对企业所属公共自行车、共享电单车进行管理维护,至目前,对企业负责人约谈教育3次。二是要求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合理进行车辆投放,不得为抢占市场随意扩大投放基数。严禁非停车点还车或私自设置停车点。做好停车点识别误差区的车辆清理和摆放工作,做好残旧破损及闲置车辆清理回收工作。增加车辆运维管理人员,确保管理和维护人数充足,保障公共场所共享单车摆放整齐。

(二)加强管理与维护。针对存在的“一些成人直接骑在站点停放的自行车上破损锁车器和车体;把自行车当做健身器材;在锁车柱、控制箱和自行车上乱贴乱画;把小孩放在自行车上玩耍;把杂物放在还车位及车兜等”问题,联合运输公司、甘肃诚铭旭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日常巡查,每日安排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规范整治,对发现的不文明现象,及时督促第三方安信公司现场进行整改落实。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和劝阻不文明行为。针对“公共自行车使用率有所下降,自行车无人问津,车体有尘土”的问题,督促第三方运营单位加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运行管理,对投放密度较大、使用率低的区域进行投放调整,向大湖湾景区免费投放部分公共自行车,供游客骑行体验,提高骑行率。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清洗擦拭停靠点、锁止器及自行车,并根据租赁使用情况合理调度各停靠点公共自行车数量,确保城区公共自行车停放有序、运营规范。

下一步,县城管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的管理力度,将停车点及周边的车辆摆放整齐,维护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和谐。联合运营企业将散落在街道和小区里面的车辆,归拢到停车点,确保符合市容管理规范,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确保满足市民的用车需求。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高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6633366


高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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