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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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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29/2023-00094
文号
高城管发〔2023〕4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城管执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城管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3-09-13 09:45:22
是否有效

王晓英代表:

根据《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高政办发〔2023〕27号)精神,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对湿地公园噪音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把湿地公园噪声扰民等各类群众自发性公众场所娱乐活动扰民整治作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来抓,持续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为市民营造安静、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一是精心组织抓部署。采取发放宣传资料、不定期巡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噪音污染的危害、防治及法律法规,6月21日组织县公安局、县湿地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相关负责人召开了协调会,6月28日各相关部门联合对湿地老年“自乐班”逐一进行摸排走访。教育引导现有的6个老年“自乐班”自觉遵守社会生活噪音管理规定,提高市民对噪音污染的认识。

二是集中整治控源头。畅通诉求便民渠道,开通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投诉举报事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采用突击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尤其是在中高考期间,加大昼夜巡查力度和密度,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音量较大、扰民严重的自乐班,通过耐心做说服劝导、规定娱乐时间、音量及公开曝光等措施,强化监管力度,噪音扰民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建章立制求长效。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噪音污染整治经验,通过认真分析原因,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分片包干、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噪音污染整治长效管理机制。至目前,共开展集中整治行动4次,召开协调会议2次,张贴、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规范治理自乐班6个。噪音扰民得到了有效遏制,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充分支持和肯定。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高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6633366

                高台县公安局     6621053

                   高台县湿地局     6623638

                   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    6626089


高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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