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建议提案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政协高台县十届二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13/2023-00551
文号
高农发〔2023〕195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3-08-14 09:05:00
是否有效

民盟高台县总支部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省市相关要求,积极创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千方百计为农业增效赋能、为农民增收加力。上半年完成一产增加值6.37亿元、增速6.6%,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63.5元、增速8.1%。

一、坚持产业发展筑牢根基,提高经营性收入水平。一是培育壮大优势主导产业。连续16年出台县委1号文件,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农业强县。今年实际落实玉米制种基地面积12.52万亩,预计总产量5.95万吨,总产值达7.61亿元。全面提升蔬菜产业现代化水平,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载体跨镇集中连片建设规模化种植基地,建成连片千亩以上绿色供港蔬菜、辣椒标准化种植、番茄全程机械化生产、设施精品无籽西瓜等基地7个。全县落实蔬菜种植面积16.01万亩,总产量达23万吨,实现全产业链产值6.1亿元。推行“园区引领东联模式”“大户联建太安模式”和“前庭后院梧桐模式”,新(改扩)建各类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19个,全县畜禽饲养总量达251万头(只),同比增长10.6%。申报“共裕农牧”早酥梨、“旺农翠蔬”“甘味”农产品企业商标品牌2个,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4个,组织“高台辣椒干”“大漠紫光”等品牌企业参加第11届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展示展销等推介活动,加大高台黑番茄、仰光辣椒、合黎山猪等优势农产品宣传推介和对外招商,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培育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坚持把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作为推动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重要抓手,不断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延长和完善农业产业链,使小农户能够在产业经营体系中分享到更多的收益。①开展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坚持把规范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有效应对农产品市场竞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工作来抓,有力的促进了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各类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骨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夯实了农民增收的基础。按照“程序合法、建设规范、运行健康、效果明显”的总体要求,不断创新发展模式,依托农村基层组织、龙头企业、能人大户等形式,积极引导兴办和扶持发展了一大批生产型、销售型、加工型、产贮加销一体型、专业技术服务型的合作社。至目前,全县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695家,其中:运营规范的170家,占合作社总数的24.46%;运营较规范的362家,占合作社总数的52.09%;运营一般的131家;未运营的32家;运营以上的占合作社总数的95.40%;已申报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6家,申报市级示范社5家。按照“生产有规模、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产品有市场、农户有收益”的“六有”要求,开展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目前,全县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410家,已申报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25家,申报市级示范性农场8家。举办家庭农场“随手记”免费记账软件培训班一期,大力推广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免费记账软件和“一码通”赋码工作,目前已有669家农场安装并使用“随手记”免费记账软件,857家农场已赋码。②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建立“土地整治”组织平台、“土地银行”交易平台和“土地托管”服务平台,推行“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组织+农户”服务模式,灵活开展“全托式”包干服务、“半托管”保姆服务、“自主式”点单服务,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业生产集聚。已争取项目资金320万元,开展社会化服务面积4万亩。

二、坚持改革创新释放活力,提高财产性收入水平。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增收动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释权赋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一是开展“一户一块田”改革。结合农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开展土地细碎化整治,采取互换并地、连片平整、定等分配、集中流转等方式,实现“小块并大块、分散变集中、零碎变连片”为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机械化生产、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集中整理细碎化土地6.4万亩。二是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搭建流转平台,鼓励农户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严格落实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流转土地备案、流转纠纷调处等方面监管,强化土地纠纷调处,严厉打击扰乱土地流转市场行为,引导和促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2023年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1.23万亩,规模流转面积10.69万亩,全县土地流转平均价格1035元,实现土地收益1.16亿元。三是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先后制定了《高台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运营管理制度》《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高台县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议登记簿》,从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加强档案管理等五个方面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运行。明确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对需要“四议两公开”的事项也进行了划定,积极落实民主集中制,推进重大事项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2022年东联村、利号村、国庆村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769万元。四是稳妥开展村集体经济公司化改革。积极引导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引入现代企业制度,组建村级集体性质公司,开展小额简易工程项目、社会化服务等经营业务。形成了“村集体全资公司”“村集体公司+民营企业的混合所有制公司”等6种新型村集体公司发展模式。成立村级集体性质公司23家,新增黑泉镇镇级母公司和南华镇墩仁村等10个村为市级试点,探索开展家庭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双层经营模式。至目前,26家村集体公司实现经营收入231万元,全县上半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2443.92万元、村均17.97万元。

三、坚持保障民生兜牢底线,提高转移性收入水平。把为民办实事、兜底线作为农民增收的重点来抓,减少城乡居民在民生领域的刚性支出,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一是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2023年省级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共3145万元,我县全面落实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农政策,根据省财政厅方案要求,积极制定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按照“保持政策连续,稳定补贴面积,完善补贴办法,坚持公开透明,分配科学合理”的原则,督促各镇认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经各镇审核、公示,核定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面积286149.466亩,亩均109.9元,目前资金已发放到位。二是做好一次性种粮农民补贴发放。为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争取一次性种粮农民补贴资金94万元,按照小麦种植面积5.31万元,亩均17.69元,目前资金已发放到位。

非常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0936-6621619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